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有共享單車運營企業30多家,累計投放車輛超過1000萬輛,注冊用戶超1億人次。
如此龐大的數量在給用戶帶來方便的同時,也給公共交通增添了不少負擔以及安全隱患
,因此交通部今天發布了《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進行為期兩周的公開征求意見。
首先,交通部承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俗稱“共享單車”)是分時租賃營運非機動車,是移動互聯網和租賃自行車融合發展的新型服務模式,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
各地要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結合城市特點做好慢行交通規劃,統籌發展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但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指導意見》明確,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的責任主體,
針對車輛投放問題,《指導意見》要求各城市根據城市特點、公眾出行需求和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定位,研究建立車輛投放機制,引導運營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
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對城市重點場所應當施劃配套的自行車停車點位。
為解決行車和亂停亂放問題,《指導意見》要求,各城市要合理布局自行車交通網絡和停車設施,推進自行車道建設,規范停車點位設置。
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
《指導意見》要求運營企業加強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建設,合理配備線下服務團隊,加強車輛調度、停放和維護管理。要求實行用戶實名制注冊、使用,,并要求推廣運用電子圍欄等技術。
積極推行“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等模式。
《指導意見》鼓勵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監管,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
強信用管理,建立企業和用戶信用基礎數據庫,對企業和用戶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指導意見》提出,要引導用戶安全文明用車,加強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使用規范和安全文明騎行的宣傳教育。加
破壞共享單車那些人,你們悠著點吧...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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