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態化、零容忍、嚴懲嚴管!這幾個關鍵詞已成為石家莊交警對酒醉駕查處的標配!隨著查處行動持續嚴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句宣傳語也早已在莊里深入人心,端起酒杯,就要放下車鑰匙,已成為絕大數司機的共識。
2020年3月31日,市民大明(化名)在市區時光街附近參加一個酒局,禁不住別人勸說,自己就喝了兩杯。準備喝酒之前,他就約好了一個代駕。21時許,酒宴結束后,大明在酒店門口和一個帶著口罩的代駕小哥見了面,聊了兩句,告訴地址后,他就上車閉眼休息了。走著走著,大明突然感覺車子停下了,睜眼一看,媽呀,幾名交警正隔著車窗在看他!“不對呀,我沒開車,我找的是代駕呀!”大明這時猛然想起自己約的是代駕,咋會酒駕被查呢!
原來,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3月31日21時35分許,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環大隊民警翟雙軍帶領輔警張曉東、付鵬振、郝雙龍在西三環康莊附近開展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查處。這時一輛黑色轎車緩緩駛來,車輛接近民警時,民警手中的酒精篩查棒突然報警。民警立即將該車攔停,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測試儀檢測,經檢測,該駕駛人酒精含量顯示28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這個違法駕駛人就是大明約的代駕小哥。經詢問,代駕小哥承認是喝過酒,但辯稱是昨天中午喝的酒。當民警讓他摘下口罩,一股隱隱的酒味就散發出來,民警對代駕司機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在事實和證據面前,這名代駕司機最終低下頭了,在處罰單上“對檢測結果有無異議”一欄,簽上了“無異議”。
喝酒找代駕,代駕變酒駕。這樣的奇葩事還不太多。石家莊交警警示大家,代駕人員酒駕行為,既是違規行為更是違法行為,不僅是對自己行為不負責,更是對車主的安全不負責,其也必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這名代駕小哥駕證被暫扣,被罰款,還得被記12分,重新考領駕照,代駕小哥就因為貪戀杯中之物,自己的“飯碗”也砸了!(本刊記者 王彥生 圖文 郭俊嶺 朱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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