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河北電(記者常玉坤通訊員李忠勇許靜)4月5日晚,河北省井陘縣公安交警大隊六中隊民警按照大隊的安排,利用清明小長假在縣城區后馬路開展查處酒駕專項行動,一名司機酒后駕駛一輛冀AU牌長安越野轎車由縣城外方向駛入縣城區,發現民警設卡查酒駕,驚慌失措,欲掉頭逃逸,沒想到在倒車時撞到后面攔截的警車上,被民警抓個正著。
經查,該駕駛人名叫許某,該供認當晚在一家飯店喝了半杯白酒,交警用測酒儀對其當場測試,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47.5毫克,屬酒后駕駛。井陘縣公安交警大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許某作出給予1000元罰款、記12分,吊扣六個月駕駛證的處罰決定。
當晚,該中隊還查獲了另外兩名酒駕司機,同樣依法給予了處罰。
交警提示:自酒駕入刑以來,酒駕、醉駕機動車的行為已得到遏制,但有些駕駛人仍心存僥幸,心想偶爾酒駕一次不一定被查住。酒駕、醉駕是嚴重違法行為,對自己和他人安全都造成重大威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不僅要賠償經濟損失,而且還要負刑事責任。因此,希望廣大機動車駕駛員一定要克服僥幸心理,切實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堅決杜絕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的發生。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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