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司法救助是一個愛的天平,一邊載著百姓疾苦,一邊載著司法溫度。及時發現并主動救助有實際困難的被害人是檢察機關做實司法救助工作、堅守為民初心的職責使命,更是踐行“立檢為公、執法為民”宗旨的應有之義。
2020年元旦前夕,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孫中杰,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郭勝春等一行6人,前往司法救助申請人楊某某家中,為其發放司法救助金。
了解到楊某某受傷的眼睛剛做完手術,還未拆線,孫中杰同志關切地詢問了他的身體狀況,并在其姐姐一家人的見證下,履行相關手續,為其發放了司法救助金。楊某某激動地說:“感謝檢察院的同志們,感謝你們的關心,為我解決了實際困難。”孫中杰同志表示:希望通過本次司法救助能為被害人解決經濟上的困難,避免因案致貧、因案返貧,讓被害人體會到黨和國家對群眾的關心,也感受到我們檢察機關應有的人文關懷和司法溫度。
楊某某是一起故意傷害案的被害人。2019年7月4日,楊某某與被告人蘇某在員工宿舍因挪床發生爭執,被告人用拳頭毆打楊某某眼部,致楊某某左眼受傷,經鑒定為重傷二級、六級傷殘。該案現已作出生效判決,被告人因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但被告人經濟困難,尚未對楊某某進行經濟賠償。
該院負責承辦該案的員額檢察官了解到實際情況后,立即將線索移送至本院第五檢察部(主要負責控告申訴工作)。第五檢察部工作人員及時啟動司法救助審查程序,經審查,楊某某,54歲,殘疾人,是當地低保戶,患有眼疾、耳疾、腿疾,無固定收入,無兒無女,生活十分困難,未得到經濟賠償,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第五檢察部化“被動申請”為“主動救助”,向楊某某詳細介紹了救助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幫助楊某某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請。
孫中杰同志告訴記者,要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給予楊某某最大限度的司法救助。檢察院依據相關規定,以山西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準額度,確定救助金額為12倍基準額度,決定救助楊某某6.59萬元。這是該院開展司法救助工作以來救助金額最多的一次。
“司法救助送到家,檢察溫情暖人心。” 2019年,太原市小店區檢察院扎實開展司法救助工作,辦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救助金額共計13.99萬元,為打贏脫貧攻堅戰貢獻了檢察力量,提升了檢察機關的社會認知度和人民群眾滿意度,讓群眾感受到了公平正義和司法溫情,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孫中杰同志表示,下一步,他們將繼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傾聽群眾呼聲,全力為群眾排憂解難,以實際行動踐行為民服務宗旨,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體會到公平正義和檢察溫度。(本刊記者|王繼發)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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