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3日)下午,交通運輸部發布行業新標準《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對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標準進行修訂。其中,核載8人和9人的客車由原2類客車降為1類客車,這對于駕駛員而言,意味著將少交一部分通行費。
據了解,交通運輸行業標準《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于2003年頒布,已經在全國范圍實施。該標準對于統一和規范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促進地區和全國高速公路聯網收費起到了重要支撐作用。
但隨著我國公路交通實現了跨越式發展,收費公路內外環境均發生了巨大變化,收費公路通行車輛車型多樣化,現行車型分類標準已經不能適應收費公路新的發展要求,亟待修訂完善。因此對《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進行了重新修訂,并將于今年9月1日起實施,對于貨車將調整原先的通行費計費方式,統一按車(軸)型收費。
在客車方面,新標準修訂為客車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注冊登記的車輛類型和核定載人數分類。其中車輛類型是第一分類指標,核定載人數是第二分類指標。1類和2類客車分類界限值由核定載人數7人修訂為9人。
交通運輸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將9座作為界限值與現行車輛分類國家標準及車輛行駛證的分類指標相一致,分類標準更加簡單明確,可減少收費爭議和糾紛。
按照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的規定,核定載人9人及以下為微型客車和小型客車,核發藍底白字白框線號牌,10人及以上核發黃底黑字號牌黑框線號牌,易于辨識,也便于自動識別和實現自動收費,符合未來收費公路的發展方向。
標準修訂后,核載8人和9人車輛由原2類客車降為1類客車,降低了對應車輛的收費標準,既符合國家降低公路收費標準的總體要求,也更易為廣大車輛用戶接受。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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