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車逆行、闖紅燈、沖禁令……帶來嚴重交通隱患。自即日起,深圳外賣小哥上路將不能再“任性”。9月5日至6日,深圳交警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外賣送餐行業非機動車專項集中整治行動,期間全市共查處送餐行業非機動車交通違法1422宗。
據悉,行動期間,深圳交警共出動警力2000余人次,全市共設整治小組170個,重點在全市各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大型商場、商業街、商業片區、大型娛樂場所、學校、醫院、工業區、大型企業及其周邊區域,以及城中村出入口設立整治點,全面加強整治力度,嚴查外賣送餐行業非機動車沖紅燈、逆行、走機動車道、載人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9月6日上午11時許,記者來到位于羅湖區人民公園路和新園路路口的查處點,看到交警正在路邊查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旁邊的“交通違法教育點”內,正有幾人在抄寫交通法規,其中不乏穿著外賣服飾的外賣員。
一名因“沖禁令”被依法處罰的送餐員告訴記者:“其實此前公司已經就規范交通做了相關培訓,還明確規定:如果外賣員送餐期間交通違章,除了要吃交警的‘罰單’,公司內部還將額外對其罰款100元,真是悔不該違法啊!”
羅湖大隊筍崗中隊民警林錫虎表示:當日上午9時—11時許,人民公園路—新園路路口點位首次違法“以抄代罰”的有15人,第二次違法的有30余人,外賣員違法的共有10人,比之前少了很多。“以前高峰期甚至能查處100多人,集中整治以后就少了很多,效果很好。”
據悉,外賣電動車違法適用于首次“以抄代罰”的規定,即首次違法可以選擇“抄寫交通違法條例”,或者穿上綠馬甲、佩戴口哨,在教育點路口引導指揮其他行人、非機動車遵章守法。對于員工違法,交警部門將根據執法的后臺臺賬,跟涉及的外賣企業溝通,企業也將自行對員工處以停駛、罰款等處罰。
非機動車違反交通法規如何處罰?1、駕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處1000元罰款。2、駕駛電動自行車載人、載物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并處以2000元罰款。3、駕駛非機動車沖紅燈的,處20元罰款。4、駕駛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的,處500元罰款。5、駕駛非機動車逆行的,處50元罰款。
原標題:深圳交警嚴查外賣車交通違法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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