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10日通報:今年以來,廣州交警啟動最嚴標準、最強力度的酒駕查處力度,查處酒駕時間進一步延伸至凌晨和上班早高峰,對宿醉行為進行針對性打擊(見圖)。
在嚴打的基礎上,廣州交警還出動警力前往酒吧、食肆進行“柔性執法”,勸導顧客拒絕酒駕。
據介紹,廣州交警在酒后駕駛違法行為高發的重點路段、時段,以及餐飲、娛樂場所周邊道路設置執勤卡點,采取區域性集中整治行動和常態性專項治理相結合的方式,保持對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嚴查、嚴管態勢。
與此同時,為最大程度從時段上覆蓋對酒駕的打擊范圍,廣州交警將凌晨5、6時和上班早高峰列入了查處酒駕的重點工作時間,對宿醉進行了針對性打擊。警方提醒:酒后次日盡量不開車,小心“隔夜醉”。
醉駕百態1
叫了“代駕”不代駕 僥幸駕駛終被擒
11月13日20時50分許,吳某涉嫌飲酒后駕駛粵Kx08xx號小型轎車,途經天河區獵德大道黃埔大道路口南往南掉頭時,被執勤交警查獲,經對吳某在現場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發現其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后執勤交警把吳某帶至醫院抽取靜脈血液進行檢驗,發現其靜脈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04.3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經對吳某審訊,其交代自己在被查獲前在天河區獵德大道某酒樓吃飯,期間喝了大量白酒,離開時自己有叫“代駕”司機,但由于“代駕”不認路未能及時趕到,其便抱著僥幸心理駕車回家,沒想到剛開出幾公里就被查獲了。
醉駕百態2
兩輪“醉拼”四輪 停在路邊也遭殃
11月16日凌晨3時15分許,廣州交警執勤民警在番禺區城區大道駿景居路口處理一宗摩托車碰撞小車的交通事故時,發現事故中的小轎車系停放在路邊被撞,肇事二輪摩托車駕駛員邱某在事故中頭部受傷,因此執勤民警懷疑邱某有飲酒駕駛機動車的嫌疑。經對邱某在現場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發現其呼氣測試值為133mg/100ml,確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嫌疑,執勤民警隨后將其送至醫院接受治療,并抽取其靜脈血液進行檢驗。
肇事駕駛員邱某在現場交代,在事故發生前其曾在附近一大排檔喝酒,一共喝了5杯啤酒,隨后便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準備回家,當行駛至事發路段時,不知怎么就撞上了停在路旁的一輛小轎車車尾,導致自己也受了傷。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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