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網訊 為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提升群眾的滿意度,四川省廣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近年來立足工作實際,從接觸群眾最直接、最緊密、最廣泛的接處警工作入手,從抓認識、抓制度、抓反饋、抓監督著手,采取“六強化”舉措,全面提高交通事故接處警工作質量和服務群眾工作水平。
強化思想意識 切實解決接處警認識問題
首先強化責任意識。要求全體民警加強學習,從思想上重視,從行動上落實,接處警工作務必做到“快速、規范、熱情、優質”八字要求,堅決克服厭煩、麻痹情緒,避免“無所謂、不上心”工作狀態的產生,在現場處置過程中,不感情用事,不說過頭話,盡量與群眾溝通協調,努力贏得群眾的信任,爭取理解和配合,力求執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其次強化風險意識。要求民警在現場處置事故警情時要進入“臨戰”的緊張狀態,逐一排除“風險”點,既要防止出現危險情況危及自身及群眾安全,還要避免執法不當造成執法事故被追究責任從而影響交警良好形象;最后強化敏感意識。對待各類事故警情保持高度敏感和警覺,對定性把握不準的復雜、重大警情以及極易引發上訪、炒作的案件和警情,提前評估、及時上報、嚴密關注、審慎處理,把握好工作主動權。
強化處警環節 推進事故接處警工作規范化
接警前抓管理。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制度,要求值班民警隨時處于“備戰”狀態,規范著裝,佩戴單警裝備,一旦出現警情能夠快速反應、迅速出警,對指揮中心下達的指令,必須無條件地堅決執行并迅速出警,特別是對管轄有爭議的警情,必須先行出警,處理后再按規定移交,決不允許推諉、扯皮、拖延,甚至不出警;受理時抓關鍵。無論是指揮中心,受理群眾報警時必須使用規范用語,態度必須熱情,必須第一時間問清案情、地點等關鍵要素,并迅速與報警人取得聯系,確認事發地點、基本情況,做好安撫,穩定當事人情緒并立即出警。同時,向帶班領導報告,出警途中與報警人保持密切聯系,遇到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趕到現場時,要詢問事件進展,做好解釋工作;處警中抓規范。要求現場處置民警按照“積極穩妥、規范嚴謹”的基本原則,把現場必勘作為事故接處警工作的規定動作,對有勘查條件的事故現場一定要提取好每一個證據,把握好每一個細節,嚴格按照“一問、二拍、三錄、四記、五查”五步走流程要求,迅速開展控制事態、保護現場、先期取證、調查走訪、救助傷員等工作,確保警情處置規范迅速、妥當有力。對重大警情嚴格執行到達反饋、現場反饋和處置反饋“三次反饋”制度,對疑難、復雜、敏感警情隨時反饋;出警后抓完善。要求中隊要正確歸類、準確錄入每起警情的基本信息,為案件規范辦理、移交打好鋪墊,加大回訪力度,以訪民情、察民意、排民憂為主要內容,通過及時回訪彌補和改善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強化基礎保障 筑牢規范事故接處警工作根基
突出教育培訓。加大事故接處警的學習培訓力度,將接處警工作內容納入教育訓練體系,形成民警自學、中隊點評、集中培訓的常態化機制,以“老帶新,熟帶生”的方式全面提升全體民警的執法素質和處警能力;確保裝備保障。按照公安部、省廳和市局《規定》接處警裝備標準,給接警單位配齊車輛,一線民警配齊單警裝備、對講機、執法記錄儀、照相機等設備,單警裝備、車載裝備等配備率達到100%。同時,定期檢查民警出警時攜帶的單警裝備五大件、現場處置四件套,及時補發和換發缺失、故障、失效的設施設備,保障事故接處警民警執法裝備充足、齊全、有效,并對新增加的裝備編寫使用手冊,指導使用方法,確保每位民警能夠熟練使用;扎實警力保障。不斷落實各項措施緩解警力不足的矛盾,按照中老年民警、青年民警、輔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科學捆綁式管理,有效搭配值班警力,充分發揮優勢互補,合理安排的輪轉和休息,保障民警身心健康。
強化宣傳造勢 確保接處警工作氛圍營造到位
“請進來”。增加警營開放頻率,定期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媒體記者、外來務工者等不同群體走進公安交警部門,實地感受交警部門的信息化建設成果及打擊交通違法行為情況,體驗事故處理民警及接警員工作情況,爭取群眾的支持和理解;“走出去”。組織民警主動“到村社去”,向村社群眾匯報處警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困難,誠心征求群眾對公安交警部門工作的意見、建議;“播開來”。通過組織采訪報道、印發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借助電視、報刊、廣播、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公安交警在接處警工作中的涌現的先進典型,努力營造接處警工作良好的輿論氛圍,擴大社會影響力,提高滿意度。
強化建章立制 確保接處警工作制度約束到位
建立跟進回訪機制。以指揮中心和派出所、交警隊為責任主體,在110自動回訪系統基礎上,建立案件、投訴類警情和系統回訪不滿意警情“三必訪”工作制度。對群眾反饋不滿意警情進行匯總,開展滿意度分析研判,責成責任單位做好不滿意報警人的溝通解釋工作;建立考核評估機制。對接處警工作實行周通報,月排名,季點評,并納入各單位績效評估。各大隊也相應制訂細化接處警考核細則,將考核結果作為民警立功受獎的主要依據;建立責任倒查機制。按照誰處警誰負責的原則,將接處警工作滿意度直接上網通報至處警民警個人,對連續3次因處警速度或態度問題引發群眾不滿意的處警民警,單位領導必須要找其誡勉談話,5次以上或直接引發群眾投訴的,指揮中心要抄告督察隊對其進行調查,在隊伍建設中予以扣分,情況嚴重的追究其責任。
強化監督檢查 確保接處警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加大督促檢查力度,采取模擬警情、走訪調查等方式,對接處警民警服務態度、現場響應時間、現場處置程序、單警裝備佩帶、證件攜帶、車輛裝備、出警回復等情況進行專項督察,并如實記錄,指出問題,責令整改;對領導批示、群眾投訴、媒體曝光的接處警問題和對因接處警不作為、亂作為、不出警、處警遲緩,貽誤戰機,造成重大影響和社會不良反應的,以及在督察、回訪中發現接處警存在嚴重問題的, 嚴格實行執法過錯責任倒查追究,追究相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并納入年終目標管理考評,實行“一票否決制”,作為單位和個人獎懲的依據。(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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