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朋友圈瘋傳了一則關于“2018新交規”的新聞,其中有一條稱酒后躺車內休息也算酒駕。6月19日,馬鞍山公安交警部門辟謠:所謂酒駕,必須要有駕駛行為!也就是說,只有車子啟動并且發生物理位移才有可能是酒駕。
朋友圈瘋傳的“2018新交規”內容包含四個方面:酒后躺車內休息也算酒駕,酒后挪車也算酒駕,搭乘酒駕車也要負責以及隔夜酒也是酒駕。其中最引起爭議的是第一條:只要汽車處于啟動狀態,酒后躺車內休息也算酒駕!
那么,事實是不是這樣呢?馬鞍山公安交警部門表示,飲酒(醉駕)駕車交通違法犯罪行為的認定,要符合3個條件,駕駛機動車,在道路行駛,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一定數值標準,即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的為飲酒;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的為醉酒。而對于“駕駛”的行為,主要是指車輛啟動之后發生了物理位移,如果僅僅是“酒后躺車內休息”,不能算酒駕行為。
那么,酒后挪車也算酒駕嗎?馬鞍山公安交警部門表示,這是很早以前就有的規定,酒后只要將車輛啟動并在道路上行駛,就涉嫌酒駕。對于搭乘酒駕車也要負責,馬鞍山公安交警部門表示這種說法不準確。所謂“酒駕車”的同車人承擔責任,一般是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明知駕駛人喝了酒,還將車輛交由其駕駛,以及教唆、指使、強迫駕駛人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可能涉嫌構成危險駕駛共犯,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至于隔夜酒也算是酒駕,馬鞍山公安交警部門這樣說,酒駕是以駕駛人自身酒精含量為準的,不管駕駛人什么時候喝酒,只要酒精含量超過標準就算酒駕,由于酒精消化有個過程,因此建議駕駛人酒后24小時再開車。這幾天,馬鞍山交警在早晨開展的酒駕查處行動中,有查處多起“隔夜酒駕”交通違法行為。
可不管怎樣,廣大駕駛人朋友們都要記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然而,現實生活中仍然有人心存僥幸,喝酒后仍然開車上路。當天,記者從馬鞍山公安交警部門獲悉,今年以來,全市共處理了569起飲酒駕駛、192起醉酒駕駛(3起醉酒駕駛營運車輛)和3起毒駕違法行為。
“現在正值世界杯足球賽期間,全市交警嚴查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在此,馬鞍山交警部門也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們,看世界杯的時候,喝點小酒助興很是愜意,但還請記住酒后不要開車。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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