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對“僵尸車”實施拖移
8月1日,《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根據《條例》規定,南寧交警支隊將組織警力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清淤”行動,即統一行動整治“僵尸車”,將隨意侵占社區道路、公共停車位、消防通道的私家車拖移清除,還道路暢通。
《條例》規定,機動車在路邊停車泊位(含小街小巷、居民樓旁邊)連續停車超過72小時不移動的,將由公安機關通知車主進行移車。如果經公安機關通知仍拒絕移車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實施拖離。8月1日9時30分,在中華路一巷,一居民樓門口停放著一輛面包車。根據附近居民舉報,該車停放在這里已經有兩個多月,堵住了該居民樓的唯一消防通道,給居民進出造成極大不便。
經核實,該車主登記信息號碼是空號,因無法聯系,交警四大隊民警來到現場決定拖車。就在交警準備實施拖車時,一位大媽稱該車是其兒子的,因為汽車機械損壞,暫時無錢更換,所以將車停放在樓道前。交警現場告知,根據《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車輛停放超過72小時,交警可拖移暫扣且按隨意違停機動車處以150元的罰款。
此外,交警在大沙田、安吉大道等整治現場也先后拖移暫扣了一批“僵尸車”。當天上午,南寧交警部門共拖移違法停放的道路泊位外“僵尸車”11輛,對道路泊位內停放的102輛“僵尸車”進行了拍照取證。
從8月1日起,南寧交警將根據新版《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對“僵尸車”施以重拳治理,市民在道路上或街巷內發現超過72小時違停的機動車、“僵尸車”,可隨時報警處置,在封閉式的社區內違停的車輛,則可聯系社區街道辦或呈報城管部門進行拖移處置。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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