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身外噴涂或貼滿廣告,這可不是小事,這樣的行為影響安全駕駛,存在安全隱患。昨天,記者了解到,成都交警對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除了依法對駕駛人進行罰款外,還責令駕駛人對車輛恢復原狀。
記者從三分局了解到,分局共查獲此類違法行為6起,駕駛員均受到了處罰。在整治中,三分局二大隊民警侯建在梨花街發現一輛面包車,該車身左右兩側和后面貼滿防水堵漏廣告,車頂加裝有鐵架子的廣告。侯建立即對該車進行檢查,發現該車從內部根本無法正常觀察外部情況,行駛時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同時該車輛行駛證登記為七座小客車,而座位只有兩座,經詢問駕駛員私自將車座位拆卸。依據道路交通法規規定,侯建將該車暫扣,駕駛員葛某某因對機動車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以及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將面臨550元的處罰,并且責令駕駛員將車輛所有廣告標識清除,將車輛座位恢復原狀。
據民警介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改變車身顏色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交管部門將加大對此類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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