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就大連市道路交通通行情況看,超標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違規上路仍然突出,大多是利用天氣炎熱違法拉客載人。為進一步維護全市道路暢通有序,全力消除“超標車”交通致禍隱患,即日起,市公安局交警部門將高壓開展嚴打超標電動自行車和違規上路的摩托車專項整治行動,著力凈化道路交通環境,切實提升市民群眾出行安全感和幸福感。
年初以來,通過持續取締整治,全市累計查處扣留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7239臺,罰款7988起,行政拘留721人。交警部門介紹,純電動自行車也屬于非機動車。按照《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 17761-1999)規定,電動自行車設計最高時速應低于20km/h,空車質量應少于40kg。按照《大連市關于在我市部分區域實施載貨汽車、掛車、摩托車和非機動車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2015年9月1日實施)之規定,該類非機動車不得在限行道路通行。超標電動車屬于機動車。凡是電動自行車超過設計最高時速20km/h、空車質量超過40kg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即視為超標電動自行車,該類車與摩托車一樣,按機動車進行管理。凡懸掛外省市和我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區域號段的摩托車,以及懸掛我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號段的摩托車和所有非機動車,全天禁止在限行道路內通行。其間,全市交警部門在加強路面常態化打擊治理的基礎上,各大隊還將成立多個流動執法小分隊,通過定點檢查和動態巡邏相結合的方式,對限行路段和限行區域內的闖禁行、逆行和無牌無證、加裝遮陽棚、改裝的電動自行車和違規摩托車進行現場查處取締。嚴格落實“五個一律”剛性舉措,對于電動自行車在20條禁行路段上路的,一律按上限處罰;對于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拒絕繳納罰款的,一律扣車;對于超標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的,一律扣車;對于摩托車擅自裝置遮陽棚(傘)等改裝行為的,一律予以拆除并恢復原狀;對于無證駕駛摩托車和無牌摩托車的,一律予以拘留,進一步狠剎“超標風”、“改裝風”和“限行風”。交警部門提醒,近年來,因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違規上路行駛和不遵守交通規則,引發了不少傷亡交通事故,希望廣大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駕駛員,一定要樹立“珍愛自身生命,關愛他人幸福”的思想,千萬不要頂風而上,一旦查處決不姑息,堅決做到絕不讓“一顆老鼠屎毀了一鍋湯”。
限行區域:東方路以南;松江路(金三角廣場至華北路)以南;華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東;迎客路(迎客廣場至虹港路)以南;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圣林路—石門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橋(虹港路至紅凌路)以東;紅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橋至凌水路)以東、凌水路(紅凌路至黃浦路)以北、黃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東合圍區域(含迎客路、圣林街—圣林路—石門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橋,不含上述其它道路和路段)
限行道路:中山路、人民路、勝利路、高爾基路、五四路、黃河路、五五路、中南路、七七街、南山路、白山路、迎賓路、山巒街、解放路、港灣街、聯合路、迎客路、西部通道、東聯路、東北快速路。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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