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河北訊(記者常玉坤 通訊員李忠勇)10月31日,河北省井陘縣公安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依法查處一起未隨車攜帶駕駛證,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違法行為。
這天下午,該中隊接群眾舉報,有一輛用紙牌寫著常坪—臺頭—南峪的冀R.NX933改裝面包車每日下午到南峪火車站拉人。接報后,中隊長孫志平立即帶領民警趕到037省道南峪路段進行排查。經過半個多小時工作,終于在北峪口路段發現這輛面包車,一直追蹤到南峪將該車查獲。
經查,該車司機名叫趙某,系當地某村人,該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為圖多載客,擅自將面包車座位由橫座改裝為豎座。民警當即給該司機作出現場筆錄,并依法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將機動車扣留。按照相關規定,趙某未隨車攜帶駕駛證和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兩項違法行為,將受到罰款550元、記1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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