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網訊(通訊員 王文斌)日前,山西省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百日安全行動”及酒駕毒駕涉牌涉證專項整治中,查處一起無證、醉酒駕駛報廢車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解某某(臨猗嵋陽鎮人)受到法律嚴懲。
12月10日16時20分許,臨猗交警大隊楚侯中隊根據群眾舉報,實施嚴密布控,在王景村西口截獲晉MY13xx號五菱雙排工具車,將涉嫌酒后駕駛的駕駛員解某某當場控制,并帶回大隊進一步調查處理。沒想到這一查,竟然查出多種違法行為。
據辦案民警透露,解某某從未取得合法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其駕駛雙排工具車檢驗有效期至2015年10月份,逾期檢驗強制報廢期至2017年4月份。同時經過血液檢測,解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高達159.07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刑法》相關規定,解某某因涉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駕駛達到報廢標準機動車等多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將被予以刑事拘留,并處罰金3000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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