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開車,將被實名曝光。為切實加強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百日安全暨“冬攻”行動,切實削減因酒駕引發的交通事故,進一步強化對酒后駕駛違法行為查處力度,近日,達州公安交警實名曝光了一批酒駕人員名單,希望廣大駕駛人真正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一次記12分,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是醉酒駕駛,后果更嚴重。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犯罪,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達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長黃克應表示,歲末年終是是各種飯局酒局匯集的時節,達州公安交警將始終保持對酒駕醉駕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犯罪行為的嚴管高壓態勢,常態治理、綜合治理,全覆蓋、無盲區、零容忍、嚴整治。請廣大駕駛人朋友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不存僥幸心理,敬畏法律,共創文明,共享平安。
據悉,此次公布的飲酒駕駛人名單共210人,均為達州公安交警在10月份查處的酒駕人員,均系飲后駕駛。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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