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正向著國家中心城市目標奮力邁進。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一些“城市病”也相伴而生,交通違法行為時有發生。為讓群眾實實在在感受到黨的十九大后省會交通管理新面貌,為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和2019年第十一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舉辦營造安全、文明、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學習借鑒外地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先進經驗,全面開展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工作勢在必行。
立法 制定合理有效交通法規
為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北京市和上海市等地相繼出臺了一些合理有效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規。
北京采取快速立法、短鏈條立法措施,歷時10個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并通過了《北京市查處非法客運若干規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劃定了非法客運的范圍,明確了各類非法客運違法行為的執法主體,設置了罰款、扣押車輛、扣押駕駛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車輛等措施,要求本市建立非法客運舉報制度,并規定執法部門應當將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記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
《北京市查處非法客運若干規定》的出臺,為保障客運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規范本市客運市場秩序,打擊非法客運行為,提供了法律保障。此外,北京市還制定了《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等法規規章。
在2014年3月1日,上海市實施《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加強對非機動車的管理,并對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上牌、產品目錄等管理措施。2014年8月1日,《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若干規定》施行,對利用未取得營業性客運證件的汽車從事經營性客運活動和利用摩托車、三輪車、電力助動車等車輛從事經營性客運活動等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提供了法律依據。2016年3月起,上海市全面部署開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行動。結合大整治執法實踐,上海市人大修訂出臺“史上最嚴交規”《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并及時評估、清理、起草相關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完善執法管理配套制度。
懲戒 違法信息關聯個人征信
在江蘇等地,提出了建立文明交通信用等級評價制度,將公民交通表現納入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利用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建立文明交通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平臺,向勞動與社會保障、公務員管理、銀行、交通運輸、保險公司等政府部門和行業機構提供查詢服務。同時,制定出臺文明交通失信行為聯動懲戒規定,將個人交通信用情況作為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招錄公務員、勞動用工以及其他德行考評的重要參考,還將個人交通信用信息作為銀行信貸的參考內容,甚至會影響到個人銀行貸款。
為完善道路交通依法嚴管系統性解決方案,上海市等地將研究建立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積分制度,擴大道路交通違法信息關聯個人征信應用,探索建立道路交通嚴重違法行為與居住證辦理“一票否決制”。要進一步加強執法裝備與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財政投入,推進全覆蓋非現場執法網絡建設和執法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路面監控設備執法應用,有序推進覆蓋外環線以內主、次干道和支路1.8萬套靜態交通“電子警察”監控設備建設;按照不低于10套/條標準完成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便攜式非現場執法設備建設;升級視頻監控執法設備,擴大交通違法LED警示屏應用,創新拓展“電子警察”新的執法功能;統一執法管理輔助標志標準,對重點道路漆劃禁止停車黃色標線,完善道路隔離設施、交通指引標志、高速公路客貨車分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單向交通體系建設、停車設施綜合供給和停車信息化建設,推動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機構內部臨時停車資源開放共享,推進擁堵結點滾動排摸和工程性“小改小革”綜合治理。
整治
加強綜合交通管理補短板
為進一步優化道路交通環境,上海市和北京市等城市持續加大交通管理力度,多措并舉,綜合整治各種突出交通違法行為,以確保百姓通暢出行。
2016年,上海市委、市政府作出從嚴加強綜合交通管理補短板的決策。開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始終堅持依法治理,“全覆蓋”“零容忍”整治。
常態落實依法嚴管要求,全面加大對違法行為的發現、查處力度。
強化摩托化執勤力量動態巡查執法,每天投入1000余輛摩托車組成流動執法單元。
推出漆劃黃色標線措施,對違法停車行為以“違反禁令標志、標線”處罰款200元并記3分。
深挖打擊買賣交通違法記分、偽造銷售機動車牌證等違法犯罪活動,斬斷了交通違法的黑色利益鏈;充分借助新技術新手段提升執法管理效能。
運用大數據技術,研判梳理道路交通亂點、堵點,精確投放街面警力。
建成使用“電子警察”監控設備8000余套,改造567個路口的治安監控設備,創造性地運用聲吶技術輔助查處機動車亂鳴號,在3300輛警車上安裝行車記錄儀取證違法,并推出交通違法視頻舉報平臺收到視頻線索4.2萬余條;注重發揮法治的規范和引領作用。
結合大整治執法實踐,加強立法調研,為市人大修訂《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提供支撐。
此外,緊扣大整治執法實踐開展執法培訓,推出16套執法指引,提升民警依法履職能力。
2017年8月,北京市公安局緩堵辦針對上半年緩解交通擁堵工作的情況,決定繼續在“治堵、治亂、治禍”三個方面發力。
治堵方面,圍繞全市環路、聯絡線、主要大街等重點道路,持續開展靜態停車治理、交通組織改造、交通標志設施調整、交通秩序綜合治理;圍繞首都核心區路網,以“均路網、去沖突、增車位、減存量、調結構、提效率”為目標,以“單行交通組織”為手段,全面開展交通組織優化調整。針對突出堵點堵道,通過優化交通信號燈配時、調整完善交通標志標線、優化交通組織等手段,加大單向交通組織、可變導向車道、潮汐車道等措施推廣運用,最大限度提高時空資源利用率。
治亂方面,持續加大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非機動車行人闖燈越線等違法行為整治力度。鞏固靜態停車治理成效,固化完善靜態停車社區化治理模式,復制推廣緩堵亮點工程經驗措施。
治禍方面,嚴厲整治大貨車違法,針對貨車交通安全隱患突出問題,綜合運用渠化路線、視頻監控、依法重罰等手段,嚴格控制貨運車輛違法上路行駛,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防范因貨車違法上路和尾氣排放超標造成的嚴重空氣污染。
網友
明知故犯須從嚴處罰
據統計,針對不文明交通行為、危險駕駛行為,群眾的共同呼聲是加強監督、嚴格管理,加大執法力度。
網友“隨心”:在加強普法宣傳、傳播交通出行常識的同時,對駕駛人無視法規,明知故犯的情形必須從嚴處罰。
網友“樓下的樹蔭”:執法要嚴,對于黑車、無照車不能手軟;加大嚴重危害安全的違法處罰力度,不但要對駕駛員,對行人也要處罰。許多事故都跟行人違反安全規定有直接關系。
網友“冬日暖陽”:對于屢次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行人,不僅要加大處罰力度,還要進行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教育學習,并要進行社會義務服務。
網友“一路奮斗”: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把交通違法行為與個人的信用機制綁定,對個人工作的升遷和生活中的各種社會待遇產生一定的影響。
網友“船票”:對于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人員,特別是行人、電動車等要一視同仁,也要加大處罰力度。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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