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處出臺新的《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暫行辦法》(簡稱《考核辦法》)、《武漢市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違規記分管理暫行辦法》(簡稱《管理辦法》),旨在提升行業服務水平,推動出租汽車服務質量再上新臺階。
《考核辦法》規定,如果出租汽車經營企業在服務質量管理、安全營運、企業經營、主體責任等方面存在問題,考核評定直接評為“不合格”。被評為“不合格”的企業,車輛營運許可到期后不予重新許可,且不能參加出租汽車經營權招投標。
《管理辦法》明確,對出租汽車存在的拒載、繞道、無故不使用計價器等違規經營行為進行考核記分。如果個體經營者和駕駛員在考核周期內綜合得分為0分,需要在15日內,到有資質的培訓機構接受不少于18個學時的出租汽車管理法規等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辦理計分清除手續。
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將進行第三方評估,考核結果將在市客管處政務網站、微信公眾號上公示。武漢還將對駕駛員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等行為進行獎勵記分。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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