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31日召開10月例行新聞發布會,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質檢總局等14部門日前印發《服務質量信息公開規范》和《服務質量評價工作通用指南》等兩項自愿性規范,兩項規范將對養老、鐵路、商貿、民航、醫療、旅游、銀行等領域的質量披露和分級起到指導和推動作用。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質量工作的重要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樹立質量第一強烈意識”“增強我國經濟質量優勢”的重要指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的部署要求,近日,質檢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工商總局、國家旅游局、中國銀監會、中國保監會、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國家郵政局、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等14個單位聯合印發《服務質量信息公開規范》《服務質量評價工作通用指南》等兩項自愿性規范,以推動服務質量信息公開,規范服務質量評價工作,完善市場質量信號體系。兩項規范將對養老、鐵路、商貿、民航、醫療、旅游、銀行等領域的質量披露和分級起到指導和推動作用。
《規范》包含范圍、術語和定義、服務質量信息公開的內容、服務質量信息公開的方式、服務質量信息公開的程序、服務質量信息公開的結果評價和改進等8個方面,并附錄《與服務標準十二要素對應的服務質量信息清單》。《指南》提出了服務質量評價基本原則、評價內容、評價程序、評價方法等要點,并附錄《服務質量評價指標體系表》。
此次印發《規范》和《指南》,旨在幫助消費者及時有效地獲取企業的相關信息,了解所購買服務的質量情況。通過強化信息透明倒逼服務提供者樹立誠信為本、質量至上的經營理念,促進企業陽光服務、消費者自由選擇、市場公平競爭,從而推進服務產業健康平穩發展。同時,兩項規范有關內容是企業產品和服務質量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社會監督制度在服務業領域進一步的實踐探索,將有助于保護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發揮社會質量監督作用,建立市場化、法制化的質量提升機制。
原標題:14部門聯合印發《規范》 完善市場質量信號體系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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