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近日印發的《長江經濟帶船舶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18—2020年)》(簡稱《方案》)提出,通過3年專項行動,著力降低長江經濟帶船舶污染風險,減少船舶污染物排放,提升船舶突發污染事件應急能力,促進長江經濟帶綠色航運發展。
《方案》明確,嚴禁不符合船舶檢驗規范的內河化學品船舶和600載重噸以上的單殼油船進入長江干線航行;禁止進入長江經濟帶水域的國際航行船舶排放不符合規定的船舶壓載水。交通運輸部將嚴格長江液體散裝危險貨物運輸船舶運力審批和船舶檢驗證書核發,積極推進老舊化學品船舶和油船淘汰。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和防污染主體責任。嚴控船舶散裝液體污染危害性貨物過駁作業、高污染風險作業活動。
根據《方案》,交通運輸部將積極推動當地政府統籌規劃建設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逐步推行“船上儲存交岸處置”為主的“零排放”治理模式,推動建立并實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聯單制度,開展船舶污染物免費接收示范試點。逐步形成長江干線200噸、重點航段400噸的溢油應急處置能力。
《方案》提出,全面推行內河船舶載運危險化學品事故污染損害賠償強制保險制度,試行船舶污染舉報獎勵制度。同時,將加快完善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和固體散裝貨物相關管理制度,推動船舶使用LNG等清潔能源、靠泊優先使用岸電等工作。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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