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海關總署及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通知,完善啟運港退稅政策。政策適用范圍在原有8個啟運港基礎上,新增瀘州市瀘州港、重慶市果園港、宜昌市云池港、張家港市永嘉港及南通市狼山港5個港口為啟運港,進一步優化啟運港退稅政策體系和操作流程,助力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和長江經濟帶發展。
根據通知,我國啟運港數量已達13個,上海市外高橋港區、上海市洋山保稅港區為離境港。根據出口企業和航運企業實際需要,取消原政策所規定的直航限制,承運適用啟運港退稅政策貨物的船舶,可經停南京市龍潭港、武漢市陽邏港、蘇州市太倉港3個經停港加裝貨物,但不得經停除上述港口以外的其他港口或在上述港口卸載貨物。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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