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記者 / 蔡曉臻
校車安全一直是社會所關注的焦點,因為校車承載的是年幼的孩子,是每個家庭的希望,這就要求校車駕駛人在有過硬的駕駛技能的同時兼具較高的交通安全意識。然而,仍有些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懷著僥幸的心理上路,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頻發的事故
校車安全是家長最關注的問題之一,每天上學放學,孩子們的交通出行安全牽動著每一個人的心。但在生活中我們也會發現,校車超員、“黑校車”接送學生等情況仍在發生。
案例一:2020年11月13日上午11時許,河北省邯鄲交巡警肥鄉大隊呂營中隊在文成學校疏導交通、對校車進行排查。在學校西門發現一輛面包車疑似“黑校車”,并伴有超員的嫌疑,便立即上前核查。經檢查,該車應載9人實載18人,超員百分之百,均為文成學校學生。隨后民警把學生送到學校交給老師,依法對該車司機超員百分百、駕駛“黑校車”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例二:11月18日17時30分許,交巡警臨漳大隊安監中隊民警在轄區S350省道教書屯村東側路段開展校車治理專項行動。一輛無牌校車向檢查點駛來,民警將該車攔停,在對該車進行檢查時,聞到駕駛人身上散發出一股濃烈的酒味,便詢問該車駕駛人是否飲酒,駕駛人躲躲閃閃稱自己未飲酒。
民警對該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該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0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人稱自己有C1駕駛證但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民警經過警務終端平臺核查王某駕駛的校車無上牌記錄,屬于無牌“黑校車”。
案例三:11月19日,遼寧朝陽交警支隊進行道路巡查時,查獲一輛違法駕駛面包車。面包車司機不僅無證酒駕,還超員載客,小小面包車里竟裝了9名學生。最終,交警對駕駛員無證駕駛報廢車、酒駕、超員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罰款5600的處罰。
存在的危害
目前校車安全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如下幾點:其一、安全性能低,多數校車存在嚴重超載現象,有些校車為了能多載學生,或拆除座椅換成木制小凳,或擅自在座位通道加座,嚴重影響校車安全性能;其二、“黑校車”泛濫,很多校車干脆是私人運營,沒有資質,更有甚者用農用三輪車、摩托車接送孩子,給孩子安全埋下了巨大隱患。
“黑校車”是指沒有取得相關資格證件、未到交警部門登記或者登記為自用車的、未投強制責任險、本來不屬于校方但卻非法運營來接送學生的車輛。“黑校車”大多出現在郊區和農村等公共投入不足的地方,且校方不愿為校車費用買單。
大部分“黑校車”車況較差,甚至還有即將報廢的車輛。并且“黑校車”通常會超員載客,超員載客不但導致車輛超出其載質量,增加了行車不穩定性,還會引發制動失靈、動態側翻等危險,易造成群死群傷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且超員載客往往會加大事故的傷亡后果。“黑校車”駕駛人員未經專業培訓,駕駛車輛超速、超員等違法情節嚴重,也進一步加大了車輛運營的危險性。
家長和學校需要更加注意,注意核查校車的營運資質。不乘坐無營運資質的車輛,尤其是安全系數較低的面包車;注意核查校車駕駛員的駕駛資質。沒有校車駕駛資質的駕駛員開車型較大的校車,很容易發生意外;注意核查校車所屬運營單位的資質。手續不全、沒有登記備案的校車運營單位,其所屬車輛的安全性能、駕駛員駕駛技能等都可能不合格。
消除校車安全隱患,加強校車安全管理意義重大,應從每一個小細節上做起,從每輛校車安全出發,堅決為廣大中小學生的生命安全保駕護航,讓每一個孩子都有一個平安美好的未來。
法律的保障
孩子是祖國的希望和未來。孩子們的安全牽動著家長和全社會的心。近年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一些地方,特別是一些農村地區,孩子們上學路途趨遠,上下學交通風險增大,一段時期多次發生的校車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傷亡,教訓慘痛。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非常關切,全社會高度關注。盡快制定出臺校車安全管理的專門法規,建立起有法律約束力的切實可行的校車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學生上下學集體乘車安全,已顯得十分迫切。
2011年11月以來,按照國務院部署,有關部門在總結借鑒國內外經驗基礎上,組織起草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條例起草過程中,通過到地方調研、召開座談會和上網公布等方式,廣泛征求了社會各界的意見,作了多次修改。
2011年12月10日,校車草案經過反復征求部門、地方、專家的意見,形成了保障就近入學,大力發展公交,重點支持農村校車服務的總體思路,在這一思路主導下,草案對資金問題做出了這樣的規定:國家通過財政資助、稅收優惠、鼓勵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地區為居住分散的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提供校車服務。發展校車服務所需的財政支持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擔,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對駕駛人要具備什么資格?草案規定,校車駕駛人應有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資格,年齡不超過60周歲,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責任事故,無飲酒及醉酒后駕駛記錄、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無犯罪記錄,未因違反治安管理受過拘留處罰,身體健康,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
為保障校車通行和停靠安全,草案還對校車賦予了三項優先權:校車運載學生時,交通警察應當指揮疏導校車優先通行;校車可以在公交專用車道以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交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校車需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時,后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禁止超越等。
(新媒體責編: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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