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出現意外要做好哪些安全準備?
最近幾年,常常有新聞發出,在高速公路上泊車,因為安全措施不妥,導致汽車被追尾,駕乘人員還被撞,因而高速公路上泊車有必要做好一定的安全準備:
1、機動車駕駛中,因出現汽車問題泊車檢修時,有必要打開右轉燈駛離行車道,停在緊急車道內或許右側路肩上。絕不允許行車道上修車,機動車修復后需進入行車道時,應該先在緊急車道或路肩上提高車速,并開啟左轉向燈。進入行車道時,不可阻礙其他車輛的正常通過。
2、機動車因出現意外、故障等原因不能脫離行車道或許在路肩上泊車時,駕駛員務必開啟雙閃警戒燈,在汽車后方100米處放置好三角警示架,夜間務必開啟示寬燈和尾燈。
3、駕駛員和乘車人務必盡快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緊急停車帶內,并當即聯系交通警察,千萬不要坐在車內等候。
4、除遇車輛故障、意外情況等有必要泊車的狀況外,禁絕隨意泊車、泊車上下人員或是裝卸貨物。
高速公路上泊車自身就很不安全,如果再不做好安全警示準備,那就愈加風險,生命只有一次,請注意保護好自己。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