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陜西電(記者 常玉坤 通訊員:賈志杰 付利娜) “一名旅客在子洲火車站進站口要求見執勤民警,說有一樣東西必須讓民警看一看。”車站實名制驗票員這樣跟執勤民警說道。
2018年1月11日中午12時,子洲車站派出所執勤民警賈志杰跟往常一樣,正在組織旅客進行人身、行李安全檢查,這時候,客運值班員跑過來告訴民警,說有一位旅客要求見執勤民警。
經過民警賈志杰了解到,旅客高某(男、陜西子洲人)是一名廢品收購的小販,準備乘坐火車去往西安,身上攜帶一個牛角的物品,隨后他從里面倒出了一些的黑色粉末狀物品。高某自稱是前不久在縣城收購其他廢品時夾帶的,以為是中藥材,當時也沒有在意,就把它收在一個牛角容器內,但又不確定是否能帶上火車,就打算讓民警看一看。
后經鑒定,該黑色粉末狀物品為黑火藥,大約有30余克。目前,民警已對其主動上交的危險品妥善處置。
民警提示:黑火藥是國家明令禁止個體生產和和使用的,非法儲存黑火藥一千克以上就已經達到了刑事處罰的標準。而且黑火藥很容易引發火災爆炸事故,爆炸瞬間溫度可達到1000℃,破壞力極強。私藏黑火藥不僅違法,更是對自身安全的無視。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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