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從財政部了解到,為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優化營商環境,財政部日前發布公告稱,取消港口建設費并降低民航發展基金征收標準。
公告稱,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港口建設費。以前年度欠繳的港口建設費,相關執收單位應當足額征收及時清算,并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
公告明確,自2021年4月1日起,將航空公司應繳納民航發展基金的征收標準,在按照《財政部關于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降低50%的基礎上,再降低20%。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公告規定,及時制定相關配套措施,確保上述政策落實到位。
(新媒體責編:xmtq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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