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征兆之下,*ST昆機在3月21日通過公告方式突然曝出公司以往年度可能涉嫌財務違規,進而導致業績“五年連虧”的重大風險公告,讓投資者大跌眼鏡。事實上,市場此前已對公司因虧損而被暫停上市早有預期,但卻未料到公司還有更大的“利空”尾隨,而公司此番財務違規的相關風險、具體影響,以及是否會觸及退市的紅線等關鍵問題,都牽動著投資者神經。對此,上交所也在第一時間向公司發問,拋出五大核心問題,圍繞投資者訴求要求公司充分核實并回應,揭示相關風險。
“五問”充分揭示風險
根據上交所日前向*ST昆機發出的問詢函具體內容,風險揭示和投資者保護貫穿始終。第一大問題即要求上市公司明確財務違規的影響,并對可能引致的各項風險說清楚、講明白。
公司前期公告顯示,由于本次財務違規可能導致公司2013年的凈利潤為負,從而出現自2012年起連續五年虧損的情形,對公司產生重大負面影響。但這一負面影響究竟有何等“重大”?將體現在哪些方面?投資者卻無從得知。市場人士指出,上交所所問的“各種風險”除了包括公司因五連虧而面臨退市的重大風險外,公司的財務違規如經查實,或被認定為“信息披露重大違法”,進而可能因此觸及重大違法的退市紅線。
同時,*ST昆機作為A+H上市公司,其年報預計披露時間為本月30日。對于年報是否能如期披露的問題,上交所要求公司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確保如期披露年報,并督促公司補充披露目前年報編制工作的推進情況,且會計師還要對是否能如期完成發表意見,由此來穩定市場預期。
此外,堂堂上市公司究竟如何能夠在層層監督、內控機制下進行財務違規的,相關責任人究竟是否勤勉盡責?對此,上交所的第三問即關注董監高等的履職情況和公司內控制度的有效性。可以料想,一旦查實有關責任人的違規情況,上交所和證監會有關派出機構必將嚴肅處理。
而上交所的第四問從保護投資者權益的角度出發,要求公司給出一個明確交代。問詢函要求公司在審慎評估可能涉嫌財務違規事項對投資者影響的基礎上,說明公司將采取哪些措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值得一提的是,問詢函還要求公司就可能被暫停上市的后續相關程序安排,特別是股票交易安排等進行詳細說明,并充分提示暫停上市的風險。市場人士稱,此舉應該主要是考慮到公司在披露年報后即將被實施暫停上市,而且公司本次財務違規事項還可能引發進一步的退市風險。這樣一來,投資者可能進行交易的時間窗口其實就相當有限。通過上市公司的充分提示,投資者可以做出更加謹慎和合理的投資安排。
通過對上交所的問詢函解讀,不難發現,上交所的這份問詢函不僅僅是“問”公司,更是要公司向市場充分傳遞出一個核心之意——即公司不僅面臨可能因為五連虧而被退市的風險,也可能因為財務違規涉及“重大違法”而不得不與A股市場揮手作別。
后續監管將持續從嚴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記者梳理發現,*ST昆機不規范運作已持續多年,可謂前科累累、劣跡斑斑。近年來,上交所和證監會一直緊盯公司各項違法違規行為,并已及時對公司及有關責任人進行監管問責。2016年以來,公司已因各種違規事項被上交所多次采取公開譴責、通報批評等自律監管措施。2016年7月,因對股權轉讓及非公開發行事項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時,公司及控股股東被上交所予以公開譴責。同年11月,公司又因2015年業績預告不謹慎、不準確,更正公告發布不及時,被上交所予以通報批評。
此外,公司還因日常關聯交易未及時披露,未及時完整披露土地收儲協議的重要條款等,被交易所先后兩次進行監管關注。而作為前述違規事項的相關責任人,包括控股股東及公司董事長等也難辭其咎,分別被上交所予以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
對于前述股權轉讓和非公開發行中有關信息披露違規的事項,證監會也作出了相應的行政處罰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可見,公司在規范運作和公司治理等方面長期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風險較大,早已成為監管層的重點關注對象。
對于*ST昆機的財務違規事項,后續監管將如何處理?記者從相關渠道了解到,對于*ST昆機這種涉嫌重大財務違規,并已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情況,上交所將依法從嚴監管。具體來看,目前*ST昆機因財務指標已經明確將被實施暫停上市,若其財務違規事項屬實,還可能觸及重大違法退市。對此情形,上交所將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將此類公司清出市場;對于公司違規事項的有關責任人也將嚴肅處理,可以視情況對其進行公開譴責甚至市場禁入;同時對監管過程中發現的重大線索,也將第一時間上報有關部門,提請核查。
(新媒體責編:news)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