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5月20日在其官方網站全文發布《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就此從6月21日至27日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為科學合理控制機動車保有量,加快新能源汽車和節能環保汽車推廣應用,逐步停止銷售燃油汽車,順應廣大群眾安全、順暢出行的客觀需要,海南省自2018年5月16日0時起在全省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
海南省人民政府于5月15日發布的《關于實行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的通告》稱,自2018年8月1日0時起,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該省小客車實行增量配額指標管理。單位或個人申請辦理小客車注冊、轉移及遷入變更登記的,應按照有關調控規定申請取得本省小客車指標證明文件。
海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20日發布的《辦法》征求意見稿分為總則、指標申請及資格審核、增量指標管理、更新指標管理、其他指標管理、指標的使用管理、監督管理、附則等八個部分,就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作出詳細的規定。
根據《辦法》征求意見稿,小客車指標包括增量指標、更新指標和其他指標。增量指標是指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新增小客車,通過排號方式或搖號、競價方式取得的指標。更新指標是指單位或個人名下在本省登記的小客車辦理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省的變更登記后,按本辦法規定申請后直接取得的指標。其他指標是指單位或個人在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特定情形下直接申請領取的指標。
增量指標納入配額管理。配額實行動態管理,每年的配置額度、配置比例、配置方式由調控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小客車需求量、環境承載能力、公共交通發展、道路通行狀況等因素制訂方案,報海南省人民政府批準。調控管理機構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下一年度配置方案。每年的配置額度按月度平均分配,當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增量指標,由調控管理機構按照原配置方式納入次月配置。增量指標不得跨年度進行配置。
根據《辦法》征求意見稿,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通過排號方式取得,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通過搖號或競價方式取得。增量指標搖號由調控管理機構統一組織,每兩個月搖號一次。單位和個人分別搖號。
根據《辦法》征求意見稿,海南省、各市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設立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機構,通過統一網站、各市縣調控服務窗口,具體負責受理指標申請、歸集與公布資格審核結果、組織指標配置、公布指標配置結果及出具指標證明文件等工作。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