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將于2019年4月15日實施,江蘇將加強電動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系列大動作要來了。
嚴禁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車——
近期,江蘇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提出《關于加強電動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見》,共涉及十條意見、四個方面。
■在廠家開始進行安全監管
首先要在源頭進行安全監管。按照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嚴禁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車。
自4月15日起,江蘇范圍內凡未取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不得出廠、銷售。嚴格處置違法生產、銷售低速電動三、四輪車產品的企業。
■停止舊國標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由省公安廳制定全省統一的電動自行車號牌樣式,建設全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對符合新國標且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牌。
新國標實施后,全省舊國標電動自行車產品備案目錄作廢,停止舊國標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探索應用電子監控曝光交通違法——
針對交通違法行為,全省要加強電動車路面交通執法。嚴查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包括電動車無牌、闖紅燈、占用機動車道行駛、超速行駛、逆向行駛等。
■探索非現場執法曝光
積極探索應用電子監控、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開展非現場執法曝光,鼓勵駕駛電動自行車時佩戴頭盔。對非法生產、拼裝載重大、車速快的大功率電動車,依法從嚴查處。
■街頭路口建“交通安全教育站”
強化電動車交通違法現場教育。在城市主要街頭路口建設“交通安全教育站”,到2020年,南京市建成不少于20個。
■探索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
探索建立電動車駕駛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公安機關要定期記錄歸集電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失信信息,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依照規定實行聯合懲戒。
■5年內淘汰不符合新國標的車
符合舊國標,但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如何處理?江蘇將排查備案未登記在用電動車。同時,有序淘汰不符合標準電動車存量。設置不超過5年的過渡期限,過渡期屆滿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駛。
此外,還要加快公共交通系統建設,提高公交出行分擔率,減少電動自行車出行比例。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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