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首都機場公安局獲悉,自11月2日0時起,大興國際機場對通行航站樓前出發層道路的車輛采取限時停車的交通管理措施。
首都機場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自大興機場開航投運以來,旅客吞吐量持續增長,航站樓前道路交通壓力日益凸顯。首都機場公安局交通警察二支隊經過深入調研,科學研判,結合大興機場航站樓前出發層道路交通現狀,決定采取相關限時停車措施。
據悉,大興機場限時區域起點至終點覆蓋航站樓出發層(三層、四層)的主要道路,區域內允許落客,停車落客及通行時間不得超過8分鐘。限時停車措施,即利用監控設備記錄車輛在限時區域內超時停車的行為,將車輛超時停車的信息錄入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限時停車措施的限制。
對違反限時停車措施的駕駛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第九十條之規定,處200元罰款。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記3分。
對有證據證明因受道路擁堵影響、發生交通事故、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超時通過的車輛,交通管理部門不認定為交通違法。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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