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鄉公安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處置了一起摩托車車主醉酒闖紅燈致己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7月3日13時34分,在安鄉縣深柳鎮安鄉大道安南路口,肖某駕駛的普通兩輪摩托車由西向東行駛到安南路口時,未按交通信號指示燈行駛(闖紅燈),與由南向北行駛的小型轎車相撞。摩托車駕駛員肖某受傷,兩車受損。事故發生時,肖某因未佩戴安全頭盔,導致頭部受挫裂傷。
接到指揮中心指令的事故處理中隊民警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先期處置,同時通知醫護人員前往救治。民警趕到現場隨即聞到肖某身上濃厚的酒氣,疑其醉酒駕駛。經血液酒精檢測鑒定顯示,該駕駛員肖某體內的酒精含量為145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據了解,肖某去年就因飲酒駕駛機動車闖紅燈且未戴頭盔致己受傷,現屬駕駛證暫扣期間,其仍“故技重施”,再次上演悲劇。
現肖某因涉及危險駕駛罪已被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且因醉酒駕駛面臨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等處罰。經安鄉交警認定,肖某應負本次事故全部責任;小型轎車駕駛人李某不負本次事故責任。
違法狀態未消除期間仍知法犯法,該嚴懲。醉駕危害大,不容姑息,警鐘長鳴。同時,安鄉交警提醒: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是保護駕乘人員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線,養成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出行習慣至關重要。(文/圖:安鄉縣交通警察大隊 萬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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