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聯合公布《中小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該方案提出,有條件的學校應實行錯峰上下學制度,緩解交通擁堵。此外,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出入口兩側50米內不得施劃道路停車泊位。
分學段分班級錯峰上下學
《工作方案》提出有條件的學校要根據本校實際,結合下午三點半課后活動安排,實行錯峰上下學制度,安排學生分學段、分班級錯峰上下學,分散化解學生集中入校離校壓力,減輕上下學高峰期間家長接送學生造成的交通擁堵狀況。
在上下學高峰期間,學校要組織帶班領導、值周教師、保安員、家長志愿者,護導學生安全有序入校離校,并配合屬地公安交管部門疏導師生及車輛,嚴格學校車輛進出管理。每天由班主任將學生列隊帶到指定地點,組織家長接送。
此外,《工作方案》要求,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維護學校周邊交通秩序等內容要納入中小學養成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和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管理。學校應將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倡導文明綠色出行納入學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課程教材,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組織開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文明綠色出行為重點的“安全教育月”活動,并通過德育課、宣傳欄、校園網、班隊會等多種形式,開展交通安全和文明綠色出行教育。
校園門口50米內不得設停車位
《工作方案》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出入口兩側50米范圍內不得施劃道路停車泊位。應按照規范設置禁停標志標線,前方學校注意兒童或注意行人標志,施劃人行橫道,完善交通監控設備等交通安全設施。建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交警或協管員執勤制度,加大對上下學高峰時段學校門前及校園周邊的維護管理力度,同時加強對平峰時段學校門前、校園周邊各類交通違法的執法處罰力度。
學校應成立校園交通安全督查隊,每天上下學高峰期間檢查接送學生車輛是否遵守學校門前停車規定,對違規停車的車輛在學校范圍內進行通報,對有關學生加強教育引導,并告知家長遵守學校門前停車相關要求,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快速集散。
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學校,《工作方案》提出,將把巡邏警力向交通擁堵問題突出的學校傾斜,提高巡邏密度和頻次,及時發現處置各類涉嫌違法犯罪活動。
此外,北京市政府已將此項工作納入督查考核,市教委將根據各區工作實施方案,加強對各區的督促檢查和情況通報。根據要求,市、區教委要建立專項工作定期報告制度,各區教委要將本區工作實施方案上報市教委備案,并按季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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