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學員憑身份證或駕駛證在車管服務大廳導辦咨詢臺查詢交通違法詳情,確認處理完畢所有違法行為;如存在違法行為未處理,需到違法所在地公安交警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步
學員憑身份證和《暫扣憑證》到業務窗口受理“滿分學習”業務,交納相關費用。
第三步
學員到交通安全教育中心報名參加學習,教育中心統一編班培訓,學員需按照約定的時間參加培訓,開學時學員憑身份證報到。填寫《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進行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培訓合格后統一安排學員進行科目一考試。學員需按告知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提交《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業務受理憑證》和繳費發票。駕駛證記滿12分后駕駛員處于無證狀態,一律不得開車。
第四步
學員考試合格后,持《科目一考試成績單》、《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到車管所服務大廳業務窗口領取《交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證書》。暫扣駕駛證的憑《合格證》到扣證單位領取駕駛證。另:2013年后違法記分滿12分及以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需降級的,消分后拿駕駛證到惠民縣交警大隊車管所換證。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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