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件是造成交通擁堵的主要原因之一,若處理不當還會增加二次事故發生的幾率,做好交通事件管理十分有必要。美國有許多交通事件管理工作指南和培訓課程,為相關工作提供了詳細的定義和指導。我們邀請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特約專家、美國資深交通工程師梁康之為大家介紹,在美國有哪些交通事件管理響應者?又有哪些具體規定?
什么是交通事件及交通事件管理?
先來看一起交通事件案例,4月28日下午,一輛滿載8500加侖燃油的卡車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環線繞城公路I-495內環側翻,造成1500加侖燃油泄露,大量下班車輛被阻隔在事故地點一側。由于清理泄漏燃油和卸載側翻卡車剩余燃油,導致I-495內環封閉長達13個小時,堵塞道路數十英里。
圖1:卡車側翻事故現場
交通事件是指任何非經常性事件(例如車輛碰撞、車輛故障或其他特殊事件等)導致公路容量減少或需求增加。根據聯邦公路管理局(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FHWA)的研究,交通事件是造成駕駛人在道路上擁堵延誤的重要原因,這些事件(爆胎、危化品運輸車傾覆事故等)造成的擁堵約占所有非經常性擁堵的25%。非經常性事件大大降低了整個運輸系統的可用容量和可靠性;而且,當事故發生時,車輛聚集造成擁堵,增加了發生二次事故的可能性。越早發現事件,相關救援人員就能越早響應事故,并盡快清除道路上的事故車輛,重新開通車道。
交通事件管理(Traffic Incident Management,TIM)包括制定預案,協調多部門合作,檢測、響應和清除交通事件,以便盡可能安全、快速地處理事故并恢復車輛通行。有效的交通事件管理可以減少交通事故的持續時間和影響,并提高道路使用者、事故受害者和緊急救援人員的安全。此外,每起交通事件情況都有所不同,應急響應的行為和順序取決于多種因素,例如誰首先到達現場、事件的嚴重程度以及周圍的交通狀況等。通常并非僅由某一特定響應部門處理,響應者的行為往往是相互關聯合作的。美國有許多相關工作指南和培訓課程,為交通事件響應者的工作提供詳細的定義和指導。
圖2:交通事件應急管理程序
交通事件管理中的響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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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響應者
交通事件管理主要響應者及其對應的職責如下:
▼ 緊急情況911(Emergency 911,E911)調度員:緊急情況911調度員通常是第一個知道發生事故的響應者。調度員的任務是快速、準確、完整地向相應機構和現場人員傳達必要信息,以便盡快將合適的人員和設備送到現場。緊急情況911調度員通常通過在計算機輔助調度(Computer Aided Dispatch,CAD)系統中記錄信息來進行事件的數據收集工作。
▼ 執法人員:在許多情況下,執法部門相關人員(警察)第一個到達現場,接著評估現場情況,并根據需要提出進一步請求,如請求消防、緊急醫療服務(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EMS)、拖車和道路恢復以及其他部門的響應等。第一個到達現場的執法人員要確保應急人員和駕駛人的安全,并在必要時進行交通管制,還應根據事件現場情況及其嚴重程度進行現場調查和證據收集。
▼ 消防和救援人員:在某些情況下,消防和救援人員也可能是到達事故現場的第一響應者。消防和救援人員抵達后,要確保現場安全,并保護其他響應者和駕駛人的安全。在確保現場安全后,消防和救援人員對傷者進行評估,提供最初的急救;如果有必要,還要請求緊急醫療服務支持。同時,應對任何火災或潛在的火災危險進行搶救并協助恢復現場。在大多數地方,他們還需要對危險材料(Hazardous Material,HM)的場景進行評估,根據情況通知道路維修部門或拖車公司。
▼ 緊急醫療服務人員:其主要職責是評估傷害,在現場根據需要對傷者進行救治,并迅速將傷者送到醫療機構接受進一步治療。有些州或地方,緊急醫療服務是消防和救援的一部分,由消防和救援人員提供基本的緊急醫療服務功能。
▼ 拖車和恢復人員:主要職責是清除無法行駛的車輛,清除現場和清理散落貨物。
▼ 運輸機構人員:運輸機構內,運營部門交通管理中心(Traffic Management Center,TMC)負責收集和傳播事件信息,并在事件檢測和驗證中發揮著關鍵作用。在事故現場,運輸機構應急人員負責臨時交通管制,加快現場清理,恢復交通運行。運輸機構應急人員包括維護人員和專業交通事故響應人員,如維護和巡邏服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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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和極端情況的響應者
當發生嚴重事件,如死亡事故、大量貨物散落、有害物質泄露、人為破壞事件以及部分自然災害等時,需要以下專業人員到達現場:
▼ 驗尸官/體檢醫師:當涉及死亡事件時,驗尸官/體檢醫師會被召集到事發現場。在他們到達現場之前,允許指定人員將死者移往合適地點,以便于事故審查和保護尸體免于丟失或損壞。
▼ 危險品運輸:當事故現場涉及危險品需要響應和清理,且超出消防和救援人員的能力范圍時,可召集專業的危險品承包商到現場,其主要責任是清除危險品并減少泄露持續釋放到環境中的額外風險。
▼ 應急管理機構:當事件的范圍和嚴重性達到一定程度時,要求州和地方應急管理機構指導或參與事件響應,配合處理重大緊急事件。這類事件往往是人為或自然災害引起的,例如天氣事件、火災、地震、洪水等。
▼ 環境與自然資源機構:當危險品和非危險品貨物散落時,州和地方的環境與自然資源機構可提供技術援助,評估影響,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
▼ 衛生部門(Department of Health,DPH):當事故涉及醫療廢物時,衛生部門人員被召集到現場,以確定醫療廢物是否具有傳染性;另外,衛生部門人員還被要求到現場識別醫療放射性材料并對涉及食品、藥品或化妝品的事件做出反應,以決定是否應銷毀材料或是否指定部門回收。衛生部門可以為上述任何材料提供適當處理。
交通事件管理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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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指揮系統(Incident Command System,ICS)
實現安全和快速清理交通事件現場的前提是保證響應者在事件現場履行各自職責。交通事件指揮系統是美國國家事故管理系統(National Incident Management System,NIMS)的關鍵組成部分,提供應對緊急情況的框架,為事故指揮提供靈活而標準化的方法,并且明確運作特征,負責事件處理全過程中的管理協調和應急響應的組織運作。參與救援的各機構和人員必須理解框架,并且執行。
圖3:事件指揮系統的主要功能
如圖3所示,美國國家事故管理系統為事件指揮系統定義了五項主要功能:
▼ 指揮:在事件指揮機構中,指揮人員由事件指揮部(IC)和各類特殊職員組成:
• 事件指揮部:負責全部事件的管理和控制,包括設定目標并確保所有參與部門共同達到這一目標。根根據事件指揮部功能,事件指揮官具有以下職責:有權做出指令;清楚有關政策;確保事件安全并確定響應優先級;建立事件指揮所;啟動和控制聯絡,并批準通過公共信息員(Public Information Officer,PIO)發布的信息;確定事件目標和遵循的總體目標,并批準、實施和評估事件行動計劃(IAP);協調交通管理和控制運行;批準資源請求;監督事件清理恢復和報告。
• 公共信息員:與公眾和媒體,以及與事件相關的其他機構對接,并監控公共信息。
• 安全員(Security Officer,SO):對事件指揮部負責,確保應急響應人員、所需的系統和程序、以及事件操作的總體安全。在事件操作期間,安全員具有停止或防止不安全行為發生的緊急權限。在統一命令(UC)結構中,應指定獨立的安全員并對所有參與機構負責。
• 聯絡員:負責聯絡其他政府機構、非政府組織和各企業代表。
▼ 操作:負責所有現場具體的各項工作。
▼ 計劃制定:協助制定事件行動計劃,保障所需要使用的資源,并提供事件響應工作中所需要的特定技術支持。
▼ 后勤保障:為整個事件響應工作提供人員、設施和材料支持。
▼ 財務和行政:追蹤賬戶和報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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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命令
當交通事件涉及多個司法管轄區或機構時,統一命令是事件指揮系統組織結構內進行事件管理時實現事件指揮部功能的有效方法。例如《運輸專業人員事件指揮系統簡化指南》中所述,當進行事件響應工作時,建議將統一命令作為命令結構。
▼ 統一命令示例:假設某段公路發生兩輛小客車碰撞,一名駕駛人沒有受傷,能夠離開受損車輛;另一名駕駛人嚴重受傷,需要從車輛中解救出來。事件的響應者包括消防部門、緊急醫療服務人員、執法部門、交通局服務巡邏隊和當地新聞媒體。執法部門(警察)第一個到達事件現場,并立即實施統一命令程序,事件涉及多個響應者,對事件的主要方面負有職責。實施統一命令的標準:
• 警察:確保事件現場急救人員、事故調查人員、交通管制人員的安全;
• 消防部門:救助/解救傷員,收攏和減輕有害物質泄露,保護事件現場;
• 緊急醫療服務:為現場傷員提供醫療服務,運送傷員到合適的醫療地點,確認傷員的目的地和交通要求;
• 交通局:保護事件現場,提供交通信息,設定和引導可代替的道路,實施交通管制方案。
在事件處理的開始階段,因為符合主要任務的要求,執法部門是統一命令內的“牽頭機構”,但隨著事件行動方案的實施和事件響應工作的變化,“牽頭機構”將轉移為其他機構,因為在響應過程中各階段優先工作并不相同。
上述示例事件統一命令的對象包括執法部門、消防部門、緊急醫療服務和運輸機構,都有各自的職責,要提供資源和人員以支持事件響應操作。每個機構還負責參與事件響應工作的主要指揮(不同階段由不同的部門負責,看各階段的工作重點)或協調工作。
統一命令中不包括到達現場將受損車輛移走的拖車作業,因為具體作業是由統一命令中的代表機構來指導進行的。拖車作業在響應活動中的作用被定義為“專項技術”。
美國國家事故管理系統定義了120個資源類型,以便分類和描述通常在災難中可通用的響應資源。標準資源類型定義可以幫助事件響應者在請求或部署時“說同一種語言”,使用通用術語描述所需資源。正式記錄的響應術語定義幫助參與的機構識別、定位、請求、訂購和跟蹤位于各個機構管轄范圍之外的響應資源,了解和使用通用術語有助于響應者快速有效地將資源轉移到需要它們的司法管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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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事件現場處理
當事件涉及一人或多人死亡時,規定要求對事件現場采取額外保護措施以進行刑事調查,并尊重死者及其家屬的權利。
在美國大多數的司法管轄區,要求體檢醫師或驗尸官在死者被移除之前到達死亡事故現場,如果因某些原因不能馬上到達現場,事件響應時間可能隨之延長。現場處理時間越長,發生二次碰撞的可能性就越大。事件響應時間延長會給事件響應者和道路上的駕駛人帶來額外擁堵和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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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快速清空車道的法律和政策
安全、快速清空車道(SQC)的定義為“安全快速地從道路上移除臨時障礙物”,這應該是所有響應者工作的首要任務。美國一些州、地區已實施安全、快速清空車道的相關法律以協助交通事件響應者。下面三項核心法律為此提供了必要基礎:
▼ 駕駛人挪開或“移動車輛”,車輛還可以駕駛并且沒有人員嚴重受傷的小型交通事故,駕駛人在交換保險信息或等待執法、拖車到達之前,應將車輛從行車道移動到路肩或其他安全區域。
▼ 強制移除,這類法律為指定的公共機構提供權力(通常免除責任),以便從道路上移除車輛和散落的貨物,盡快恢復交通運行。
▼ “避讓”,旨在保護事故響應者和滯留的駕駛人及乘客,要求在道路上行駛的駕駛人接近事件響應者和車輛時應減速并盡可能移動到遠離事件發生的地段,以提供更大的安全緩沖區域。如果可以安全變換車道,將車輛行駛到與已停止的緊急車輛不相鄰的行車道;如果無法變換車道,應減速并做好停車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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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響應的全功能巡邏服務(FFSP)
▼ 巡邏服務的宗旨和主要任務
傳統意義上,道路巡邏服務的宗旨是為道路使用者提供必要協助、重要服務,從而減輕較輕微交通事件中警察和其他應急響應人員的負擔。隨著時間推移,巡邏服務已經具有更強功能,進一步參與到事件響應和管理中。現在,全功能巡邏服務已成為事件發生時的第一響應者,提供有價值的公共安全和保護服務。在這個新角色中,服務巡邏服務有助于保證事件現場安全,更快地清除事故,并在事故現場協助其他緊急救援人員。
全功能巡邏服務的任務是運輸機構使命的延伸,即維護道路交通的安全和暢通。為完成這項任務,運輸機構在全功能巡邏服務項目中投入了大量預算和資源,以保證日常運作。為了幫助維持道路暢通和安全,全功能巡邏服務的基本職能包括多項工作:及時發現事件或交通中斷,減少事件持續時間,清除障礙物,改善現場安全并防止二次事故。根據聯邦公路管理局的巡邏服務手冊(Service Patrol Handbook)中的定義,全功能巡邏服務應包括下列項目:
• 每周7天、每天24小時提供事件響應服務、清障資訊和免費駕駛幫助服務;
• 提供以下合格的操作人員:美國國家事故管理系統/事件指揮系統,運用各項命令和指令;交通控制技術員(ATSSA);紅十字會,急救和心肺復蘇術;牽引和修復操作技術員(Wreckmaster);
• 在事故現場提供緊急臨時交通管制(Temporary Traffic Control,TTC);
• 運用全功能巡邏服務車輛,將停放或遺棄的車輛從道路上轉移到安全位置;
• 提供公路全方位覆蓋,確保全管轄事件及時排除;
• 接受區域運輸管理中心運營指揮;
• 參與事件總結或事后審查。
目前許多巡邏服務項目中提供的典型服務有:提供簡單修理和駕車輔助;清除碎屑;提供燃料;提供急救;將車輛從行車道中移出;在車輛事故現場實施緊急服務;減少交通擁堵,保證可靠的旅行時間,并提高公路和主要道路系統的安全性。
▼ 巡邏服務相關設備
全功能巡邏服務車輛配備了事件響應設備,如錐桶、標志和用于交通管制的信息板,以及用于通信的無線電、手機和計算機等。全功能巡邏服務通常攜帶其他設備來預防二次事故,并在發生碰撞或泄漏后進行清理。全功能巡邏服務人員在事故現場的主要職責是建立和維護交通管制,以保護事件響應者安全和道路交通的安全,他們也是運輸管理中心在事件現場額外的“眼睛”和“耳朵”。
全功能巡邏服務車輛包括以下設備:交通控制設備;急救用品;車載動態信息標志(DMS);汽油;空氣壓縮機;通訊設備;基本工具。
高一級全功能巡邏服務可選設備,例如:心臟除顫器和醫療用品;火災處理用品;動物和危險材料收容用品;帶外部揚聲器的公共廣播系統;自動車輛定位(Automatic Vehicle Location,AVL)。
圖4:全功能巡邏服務車輛
T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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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特約專家、美國資深交通工程師 梁康之)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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