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東莘縣張寨鎮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19歲姐姐駕駛電動自行車載著14歲的妹妹,在橫過道路時與貨車相撞,姐妹二人一個輕傷一個重傷,這個本來就非常困難的家庭猶如雪上加霜,正當全家一愁莫展之際,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如救命稻草一般“從天而降”。
5月22日18時30許,賈某某駕駛魯PN****號重型廂式貨車,沿省道324線自東向西行駛至省道324線(168KM)張寨紅綠燈路口東藍天酒店門口處,與自南向北橫過道路的孔某雪駕駛電動自行車(載孔某晴)發生側面相撞,致孔某雪、孔某晴受傷,兩車受損。
事故發生后事故處理民警第一時間出警,認真細致勘察現場,了解事故情況,詢問傷者狀況。經了解得知,該起事故造成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孔某雪輕微外傷,而乘車人孔某晴造成身體多處骨折、脾破裂、創傷性休克,被送至莘縣第二人民醫院。后因傷情嚴重,轉至聊城市人民醫院重癥監護室,目前仍在救治。隨后,民警在對事故進一步調查處理中得知,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孔某雪(19歲),十年前父親去世、母親不知去向,孤苦伶仃的孔某雪隨三叔生活至今,孔某晴(14歲)是三叔家的妹妹。日常生活中,本不富裕的家庭,不僅要承擔孩子的吃喝拉撒、上學等費用,現孔某晴受重傷又要承擔高額的醫藥費。而貨車司機,因生活所困也無能無力。
得知這一情況后,莘縣交警大隊事故處理民警焦慶超第一時間與醫院、傷者家屬取得聯系,在開具保險墊付通知書的同時,告知傷者家屬可以申請使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搶救費用。于是,事故科長李兆朋立即與就診醫院聯系,開通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綠色通道,并讓傷者家屬準備相關材料,在民警和莘縣第二人民醫院工作人員的協助下,很快辦理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手續,解決了傷者搶救費用的燃眉之急。因傷者傷情嚴重后轉院至聊城市人民醫院,根據聊城市人民醫院申請,莘縣交警大隊又給傷者提供了超過72小時搶救費用救助申請,解決了傷者搶救費用的后顧之憂,讓傷者可以安心救治。
目前,乘車人孔某晴正在醫院積極救治,該事故按程序正在進一步處理中。(通訊員/馮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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