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祥云縣公安局禾甸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在禾甸轄區某某家具店門口發生交通事故,二人受傷,但肇事者已逃逸,請出警處理。
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在事故現場民警僅看到一輛受損嚴重的三輪摩托停在路中間,地上還躺著兩名受傷群眾,旁邊不斷有車輛經過,肇事車輛已經逃離現場,民警立即撥打了120并對周圍交通進行臨時管制,隨后又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通過走訪圍觀群眾及到調取監控視頻顯示肇事車輛為一輛銀色面包車,該車主登記信息為黎某,民警立即傳喚黎某到禾甸派出所。和黎某一起來的一名男子叫李某某,李某某稱當時是自己開的車。經查,民警發現二人有頂包的嫌疑,隨即對此展開深度調查。
經詢問,李某某冒充肇事車輛駕駛人,代替原駕車肇事的黎某接受處罰,雙方對自己提供虛假證言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李某某、黎某因提供虛假證言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六日并處罰款五百元的處罰。交通事故案件還在進一步處理中。(通訊員/羅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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