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公務用車管理使用,防止警車違規使用情況發生,加強隊伍建設,樹立公安機關良好形象。近日,博湖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多措并舉加強警用車輛管理使用。
進一步提高加強警用車輛管理使用的認識。加強對警用車輛的管理力度,規范警車使用,堅決杜絕特權思想,從自身做起,帶頭遵守交通法規、增強法紀觀念,認真分析在警車管理和隊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環節,采取常態化督察,大力加強民警隊伍的教育管理,堅決杜絕涉警交通違法問題的發生。
嚴格執行警車管理使用各項規定。嚴禁非因公務將警車停放在餐飲、娛樂場所門口;嚴禁非執行緊急公務駕駛警車超速行駛、不遵守交通信號標志等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嚴格執行“五條禁令”;嚴禁任何車輛非因公務私掛套牌、假牌問題。駕乘警車人員必須做到警容嚴正、舉止端莊;駕駛人員要著警服,帶“三證”,系安全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維護公安機關良好形象。
強化督察,嚴肅查究。警務督察大隊將采取多種方式對全局警車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現場督察,對發現問題的單位將予以通報。對于因責任不落實、制度不執行、管理不完善的部門,下發督察通報,責令立即整改,并及時報送整改報告,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等規定規追究責任人與單位負責人的責任。(通訊員: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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