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早高峰路上車流滾滾,一男子竟直接將車停在馬路中間呼呼大睡。交警到現場一查,發現該男子不僅酒后駕車,還沒有駕駛證。
5月9日早上7時30分許,武漢市洪山區交通大隊三中隊副中隊長歐陽烈沿白沙洲大道地面層巡邏時,發現白沙洲高架下橋后約20米處,一輛黑色小轎車停在路中間紋絲不動,兩股車道僅剩下一股車道通行,造成后向來車擁堵。歐陽烈立即上前查看,發現小轎車并沒有熄火,而車內前排有兩名男子正靠在座位上呼呼大睡。民警用力敲擊車窗玻璃,二人聽到動靜才睡眼惺忪地醒來,并松開剎車準備繼續向前行駛,被交警當場攔下。
交警迅速將該車輛移至路邊不影響交通地帶,讓沿線交通恢復暢通,隨后示意駕駛員胡某出示證件接受檢查。
“開車怎么睡著了,是不是喝酒了?”
“沒喝酒,就是熬夜了。”面對詢問,胡某矢口否認,并辯稱駕駛證忘記帶了。
交警隨即對胡某進行快速酒精檢測,吹氣瞬間,酒精檢測棒就亮起了紅燈,涉嫌酒駕。于是,將胡某傳喚至中隊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78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同時,交警在對胡某身份等信息進一步核查時,發現胡某駕駛的車輛雖登記在其名下,但胡某本人并未取得過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
眼見無法蒙混過關,胡某只好承認了自己沒有駕照,目前還在考科目四。胡某表示,當天凌晨時分,自己和朋友在石牌嶺夜市宵夜,期間喝了幾瓶啤酒,聚餐結束后便在車上睡了幾個小時,早上醒來感覺已經清醒,于是駕車回家,沒想到越開越困,半路上竟然睡著了,直到交警發現將其叫醒。
隨后,交警依法暫扣胡某駕駛的車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相關規定,胡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處罰金3000元。
(文/崔彥偉 黃一燕 楊峰)
(新媒體責編:wang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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