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我市制定《南昌市土地公開出讓前整體評估評價實施方案(試行)》,提出從市行政服務中心建設項目評估評價中介機構庫中采用招標等方式選擇相應的中介服務機構,對土地公開出讓前進行整體評估評價。
據悉,土地公開出讓前整體評估評價是指由市政府對工業、商業、旅游等經營性國有建設用地以及土地出讓計劃公布后同一宗地由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國有建設用地,在土地出讓前按有關規定依法組織采取招標、隨機抽簽等方式委托中介機構,對地塊內建設項目報批所涉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評價、地震安全評估、安全條件評價、區域性雷擊風險評估等方面進行地塊內整體評估,各項評估評價費用統一計入土地出讓成本,各相關部門根據評估評價報告出具相應許可批復。記者 高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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