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河南訊(記者常玉坤 通訊員鄭艷申 孫園園)近日,葉縣人民法院執行完畢一起因交通違章處罰未繳納被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納入了失信黑名單并對其作出了罰款決定,最終被執行人履行了全部罰款,繳納滯納金,可謂是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被執行人王某于2017年12月13日10時34分在葉縣實施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違法行為,被葉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罰款200元,該處罰決定要求王某在15日內繳納罰款,如不服可以在60日內向葉縣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葉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訟訴。王某在指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亦未提起行政訴訟。2018年8月7日,葉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向王某郵寄送達了催告書,限其在2018年8月17日前履行處罰決定,并告知其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履行的,將依法強制執行。王某無正當理由仍逾期未履行,后葉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向葉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葉縣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向王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但王某未在指定期限內履行義務,亦未向執行法院報告財產。案件承辦法官多次電話聯系王某要求其履行義務,但王某態度惡劣,拒不履行義務。葉縣人民法院遂依法將其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向其送達了罰款決定書。后,王某迫于司法權威履行了義務。
法官提示:
有交通違法行為的人,應當在規定時間依法繳納罰款。逾期仍未繳納,交警部門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提醒各位被執行人,要尊重生效法律文書的權威,認識到法院執行工作的強制性,積極主動履行義務,切莫對抗執行,否則將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媒體責編:news)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E-mail:[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