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互聯網產業不斷發展,互聯網大數據已經與我們的生活進行了深度融合。互聯網+出租汽車催生了網約車行業的誕生,對于網約車行業的監管,要依托大數據手段,將線上監管與線下執法相結合。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高度重視交通執法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手段,更新執法信息系統,創新線索分析研判機制,配置科技執法裝備,以科技手段全面賦能交通執法。
近日,交通執法人員在和平區蒼梧路附近開展例行檢查時,一輛車牌為津G****6的小客車在此停靠正下客,疑似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交通執法人員隨即上前檢查,該車駕駛員許某無法提供有效的網約車經營資質,并辯稱自己駕駛的不是網約車,沒有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不巧的是,在調查取證過程中,該車乘客完全不配合執法工作,認為交通執法人員耽誤了他的時間,十分抗拒調查,并且一走了之。見此狀,駕駛員許某囂張起來,開始對著執法人員冷嘲熱諷:“拿不出證據來憑什么說我駕駛網約車運營,憑什么說我違法了,別在這嚇唬人!”
一邊是不配合調查取證的乘客,一邊是氣焰囂張的違規當事人。這時,交通執法人員沉著冷靜,拿出了“秘密武器”——交通執法“大數據”。交通執法人員迅速聯系總隊交通執法指揮中心,調取該車輛相關信息。不過幾分鐘的時間,一線交通執法人員手里就拿到了該車截至當時的最新運營數據,數據細化到了訂單編號、載客時間、駕駛里程、訂單金額、訂單完成時間、結算時間等等。而且,不光是這一單的訂單數據,只要是許某跑過的網約車訂單,全部數據信息都顯示的清清楚楚。
面對鐵證如山,違規駕駛員許某放棄了抵抗,如實交代自己違規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行為,并表示愿意配合開展后續調查工作。經核實,許某無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從事網約車業務,違反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交通執法人員依法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按照天津市“互聯網+監管”工作部署,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正逐步完善交通運輸各行業數據信息收集處理機制,依托大數據分析研判,精準打擊交通運輸違法違規行為,推動交通運輸執法由傳統“治”理向科技“智”理升級。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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