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在高速上超速,面臨記12分、重考科目一的處罰,長沙車主歐陽某找到賣分的“黃牛”,以3800元的價格談妥,處理了這條違法記錄。
自認為隱秘的行為沒有逃過交警的大數據,車主與“黃牛”一同被長沙交警傳喚,兩人分別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罰款五百元。長沙交警4月18日通報了該案,這也是長沙首起對“買分”車主實施行政拘留的案例。
處理違章
找“黃牛”高價銷分
今年1月,湘AC0Y**小車車主歐陽某準備處理一條在高速上超速50%以上的交通違法記錄。根據規定,該條違法處理完畢后,當事人駕駛證將面臨一次性記12分,駕駛證將被扣留,駕駛人需要參加法制學習并科目一考試合格才能恢復正常使用。
歐陽某認為工作太忙,沒時間學習,他找到了招攬“買分賣分”業務的劉某。兩人一拍即合,商定劉某負責為歐陽某處理這起記12分的違法記錄,歐陽某支付3800元給劉某,而1500元的罰款由歐陽某負責。本來是想當個中介賺點差價的劉某,看到歐陽某出價高,是個肥單,決定自己掙下來。兩人協商后一同來到長沙交警大樓處罰中心窗口,按當時駕駛人為劉某的程序處理了這條違法記錄。
大數據立功
車主“黃牛”均被行拘
今年4月份以來,由長沙交警機動大隊牽頭,對近期以來一次性記達12分的業務進行全面梳理。數據分析發現,今年1月,劉某的駕駛證在“易站通”自助機上為兩臺車處理交通違法記了11分后,第二天又到處罰窗口為湘AC0Y**小車處理違法一次性記了12分,代人處理交通違法的可能性極大。自以為此次處理沒有任何破綻,沒料到還是被民警傳喚。
當兩人被傳喚到案,民警詢問為什么“買分賣分”時,兩人表示交易過程你情我愿,自認為不會留下破綻和把柄,卻沒想到逃不過大數據的火眼金睛。更讓劉某沒想到的是,他早已被長沙交警列為非法中介重點監管對象。
歐陽某和劉某均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七日、罰款五百元。兩人非法交易處理的交通違法,也將被依法撤銷處理結果,恢復未處理數據。
民警提醒
扣分較多可“滿分辦結”
交通違法處罰是針對違法當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接受處罰的駕駛人將承擔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也將為車輛違法期間可能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承擔責任。“買分賣分”為他人處理交通違法記錄干擾公安機關辦案更是違法行為。
其實,駕駛證計分較多的車主可以通過“滿分辦結”業務處理交通違法。自2017年5月以來,長沙交警對非現場交通違法實施“滿分辦結”的記分管理措施。“湘A”和“湘S”號牌機動車可在長沙各交警部門處罰窗口適用“滿分辦結”業務;累積記分超過24分的(含),對駕駛員按規定記滿24分后,扣留駕駛證,通知駕駛人參加滿分學習;駕駛員參加科目一、科目三考試合格后、到處罰窗口處理余下的交通違法(不再記分),并領取駕駛證。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只允許對同一輛車辦理“滿分辦結”,在駕駛證扣留期間不得駕駛車輛。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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