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結發為夫妻,恩愛兩不疑”,可是,2020年6月8日晚,石家莊欒城區公安交警在查處一起酒駕行為中遇見了一位大義滅親舉報丈夫酒駕的妻子。
當晚20時40許,欒城交警在張舉路職教中心口例行檢查時。一輛車牌照為冀A****3的小轎車緩慢駛進檢查點,不遠處就聽到車上有爭吵聲。執勤民警立即示意小轎車停車接受檢查,司機落下窗戶時一股濃烈的酒氣傳出來。
“喝酒了沒有?”執勤民警問道,對于詢問小轎車司機百般狡辯,堅定的說自己沒有喝酒。執勤民警隨機對其進行酒精測試儀的檢測。經檢測,該司機體內酒精含量為136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事實證據擺在眼前,該司機依舊拒不承認喝酒,并拒絕配合執勤民警前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正當小轎車司機和執勤民警對峙之時,坐在副駕駛上的女子急了:“警察同志他喝酒了我可以作證!你們帶他去醫院,該拘留就拘留!”看到這一幕的司機懵了,無奈的跟著執勤民警前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結果顯示該司機117.9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了解,司機郭某,坐在副駕駛上的是他的妻子。郭某妻子因為丈夫喝酒與其發生口角,怒火中燒之時,正巧回家路上遇到交警查酒駕,便有了現場舉報丈夫酒駕這一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執勤民警做出依法吊銷郭某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本刊記者 王彥生 通訊員 郭俊嶺 朱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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