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山西臨猗公安交警大隊在國省道交通違法整治行動中,查獲一起無證、毒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黃某受到法律嚴懲。
當日11時許,該大隊公路巡邏中隊民警在209國道與峨嵋大道交叉口,對一輛晉MM3***牌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攔停檢查時,駕駛員黃某半天提供不出本人有效駕駛證,且神色慌張,有點語無倫次,引起執勤民警懷疑。
經查,黃某某根本就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民警同時對黃某某進行了尿樣檢測,結果呈陽性,涉嫌毒駕違法。面對檢測結果,黃某承認了自己有吸食“面面”(含有咖啡因的一種毒品)的惡習。
目前,臨猗交警對黃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仍繼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做出罰款2200元處理,并將黃某某移交公安局禁毒大隊深入調查處理。(王惠兵)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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