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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下午,向記者說起查獲的一起運輸液化氣罐車輛駕駛員二次酒駕案,漯河市舞陽縣交警大隊民警仍后怕不已
液化氣
“這名貨車司機因二次酒駕被我們查獲,并且當時他還拉著裝有罐的貨車飛速行駛,一旦出事故后果不堪設想。”10月5日下午,向記者說起查獲的一起運輸液化氣罐車輛駕駛員二次酒駕案,漯河市舞陽縣交警大隊民警仍后怕不已。
10月3日晚7時50分,舞陽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民警正在該縣城區南環路巡邏,發現一輛豫Q牌照的灰色輕型普通貨車沿南環路正由西向東行駛。由于南環路道路坑洼不平,但該車行駛中車速飛快且不繞行坑洼道路,這種反常的駕車行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在尾隨一段路程后,民警在水泥廠門口將其攔下。當車輛駕駛員靠邊停車后,民警發現該車載有5罐液化氣,車輛使用性質為非營運,駕駛員口中呼出酒氣。
貨車駕駛
經查,該員魏某磊,屬無證駕駛。經民警用手持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血液內乙醇含量為38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又經調取魏某磊公安交通綜合應用平臺記錄,民警發現其于2014年4月1日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舞鋼市交警大隊處罰。由于其有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構成二次飲酒交通違法行為。查處時,其車上載有5瓶液化氣罐,屬非法運輸、買賣危險物質違法行為。
交通安全
根據《道路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舞陽縣交警大隊對魏某磊二次飲酒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對其無證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500元罰款;舞陽縣舞泉鎮派出所對魏某磊非法運輸、買賣危險物質的違法行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處以5日行政拘留。合并處罰魏某磊1500元罰款,行政拘留10日。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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