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成績達標,還必須注冊實名微博、微信或者易信,并且在相應的社交平臺上集齊100個贊,有關“2014年度中國電信獎學金”評選標準的話題,在網上引起熱議。(1月7日中國之聲)
企業掏錢獎勵在校學生,本是值得肯定的善行利舉,不過,“集齊100個贊”的特別評獎標準,同樣刺痛了不少人的眼球。獎學金甫一推出,這邊廂學生申請得熱火朝天,那邊廂輿論質疑得熱烈激昂:這到底是在評獎,還是在拼營銷?
“集贊”是否為營銷,各人心中自有評判,但設置集贊數量作為評獎標準,起碼大幅削弱了獎“學”的意味。一方面,學生能不能集夠“贊”,更多的是跟學生人緣好壞、社交軟件刷得勤快與否、臉皮厚薄有關,跟品學兼優沒有半毛錢關系。真實情況是,不少品學兼優的孩子通常會把時間更多地花在功課、科研上,而不是在網上刻意追求“點贊”的旋風效應,這樣的評選條件只會反過來逼迫其上網刷屏,不僅擠占真正的學習時間,還很可能鬧得學習分心。另一方面,象牙塔內的學子多數尚無功名,不似大V那般有號召力,集贊并非易事,對于很少上社交網的學生而言,集下100個贊的要求不啻為“苛刻”。
明眼人都清楚,“點贊”的背后更多的或是商業化考量。過重的商業化色彩消解著獎學金的公益性,“集贊”式評獎跟微信朋友圈“點贊送獎品”并無區別,在學生心中本有幾分神圣和榮耀的獎學金,降格為與洗衣粉、肥皂、塑料杯并無二致的商品,“反正都是廠家送的”,商業化銷蝕掉公益性后,獎學金最終很有可能淪為街頭笑柄。
其實不光是獎學金,近年來,充斥濃濃商業味的公益之舉,已經在高校鬧出不少笑話。譬如一度引起轟動的清華大學“真維斯樓”,本是服裝企業的好心善舉,因“冠名”第四教學樓而引來一片調侃和吐槽,有網友稱其是對教育本質和大學精神的一種褻瀆。
說實話,“你出錢蓋樓,我冠名回報”本無可厚非,逸夫樓遍布國內各個大中小學,暨南大學也有20余處建筑由企業冠名,哈佛、耶魯和斯坦福等校名本身就是為了紀念建校初期給予巨大財物幫助的人。同樣是冠名,緣何有的成為美談,有的卻淪為笑柄,這與善舉背后的商業化動機緊密關聯,國外的百年獎學金如諾貝爾獎、羅德獎學金等,基本上與商業無關,獎金名字也是后人為紀念捐贈者所取,類似電信獎學金和“真維斯樓”,從頭到腳都散發出商業味,“營銷”成為企業做善事的重要動機,甚至是一種必須集贊的要挾。
在外部商業浸染下,高校本身也逐漸向商業化辦學,“只要有錢就可以讀大學”;商業化科研,拉項目跑贊助,拿金錢與學術做勾兌;商業化求學,讀書只為拿學位,考證攢人脈利于找工作。防止高校過度商業化,首先要掐斷各種名目的商業冠名,尤其是“必須集齊100個贊”的變味獎學金,應果斷叫停。
(唐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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