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記者解樹森)駕駛電單車走機動車道的,本是處500元罰款,但是現在,對于首次違法的電單車,騎乘人自愿選擇抄寫交通法規就可以免予罰款處罰,交警部門予以警告處罰。記者昨日獲悉,深圳交警在全市啟用10個“交通違法教育點”,電單車違法人員現場抄寫交通法規。
今年以來,全市共發生涉摩涉電交通事故348起,死亡57人,受傷406人。同比去年,事故起數增加83起,上升31.32%;死亡人數減少33人,下降36.67%;受傷人數增加135人,上升49.82%。對于涉摩涉電車輛的管理一直是我市交通管理當中的難題,交警部門對此類車輛交通違法的整治力度也并未減弱,今年已查處電單車違法11萬余宗。
昨天上午10時30分許,記者來到深南東路東門南路路口,羅湖交警大隊民警正在此處設點整治電單車的各類違法行為。記者看到,路口設置有一個藍色遮陽篷,遮陽篷下擺放著長桌、椅子、交通安全宣傳展板等,兩名男子正在遮陽篷下奮筆疾書。走近一看,他們正在抄寫交通法規。
據介紹,深圳交警昨天開始在全市設置了10個這樣的“交通違法教育點”,每個區(新區)一個,對于電單車違法騎乘人首次輕微交通違法被查處的,可以自愿選擇接受罰款、扣車的處罰,或是選擇抄寫交通法規。選擇抄寫交通法規的,交警部門予以警告處罰,免予罰款、扣車。
記者在現場30分鐘里,陸續有6位市民因電單車違法被交警攔下,并自愿選擇了抄寫交通法規。“我們送外賣一天也賺不了多少錢,能省一點就省一點,抄法規也挺好的,平時也難得有機會去主動了解這些法律。”外賣小哥李先生對記者說,并表示以后一定注意避免違法。據介紹,違法人員抄寫的均為各個法律中關于電單車通行規定、違法處罰的相關條款共12條,抄寫時間大概需要二三十分鐘。
“抄寫交通法規是一種教育手段,不是處罰手段,希望通過這種方式,給違法人員留下深刻印象,充分認識到違法的危害性,避免日后繼續違法。”羅湖交警大隊湖貝中隊副中隊長陳遠舟介紹,“同時,也會記錄在系統內,當事人第二次違法的,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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