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應按期檢驗車輛,駕駛漏檢車輛上路,將面臨被扣留車輛、罰款200元并記3分的處罰。
何時驗車有規定
在每輛車的行駛證上,均簽注有“檢驗合格至*年*月有效”章,車主應按照有效章簽注日期對應的月份參加檢驗、申請檢驗合格標志,也可在檢驗有效期滿前3個月參加檢驗。
舉個例子:市民李先生車的行駛證簽注“檢驗有效至2017年10月”,一般情況下,李先生應在2017年10月檢驗并領取檢驗合格標志。但如果李先生在國慶假期時間安排過不來,也可選擇在2017年8月或9月提前驗車。
驗車前做好準備
在驗車前,車主應先消除交通違法記錄,處理完畢交通事故,并應為車輛投保交強險。
驗車時,車主需備齊車輛行駛證、交強險保單、車主身份證明等資料到檢測站和車管所辦理檢驗手續。
此外,驗車前車主要注意車輛的外觀是否跟行駛證上的車輛照片保持一致。對于沒有通過外觀檢查的車輛來說,有六種問題比較常見:車身外觀存在明顯破損、銹蝕、漆面不均;車輛私自改裝,包括改裝車燈、增加車尾翼等情形;車身顏色與注冊登記時明顯不符;張貼廣告、噴涂文字;牌照扣、牌照架不符合規定;車上沒有三角警示牌。
法律這樣規定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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