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年底了
碰瓷黨們最近的敬業程度愈發可怕了
車主們在路上一個不小心
就可能被碰瓷專業戶訛上
而近日,“碰瓷黨”又有新招了!
各位開車的朋友們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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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廣州出現一伙假冒“警察”的“碰瓷”團伙。該團伙作案時一般為三人組合,當物色到作案路段時,其中一人騎自行車,迎面故意“碰瓷”制造交通事故,并假裝受傷“流血”(事先準備的黃鱔血),以此要挾車主賠償。
小編想說“碰瓷黨”找道具還挺挑剔的,一般的雞血、豬血都不用。“碰瓷黨”把黃鱔血積在耳朵內,假裝很受傷,一般的車主看到血就心慌,以為撞到人,還流血了就不淡定,畢竟大家都不想惹事,也怕警察過來太麻煩,很容易就接受私了,從而被騙錢財。
但也會有部分車主不愿意賠償,如果車主不愿賠償或駕車逃離,其他兩名同伙會駕車攔截,“流血的受害者”會拿起手機就報110(實則為其同伙的私人電話號碼代號),由其同伙假扮“警察”,在電話中的“阿SIR”就會建議車主私了算了。
據警方調查發現,這些碰瓷黨作案手法嫻熟,有一部分團伙專挑較為狹窄的雙向車道,首先開著套假車牌的車輛故意慢行,阻擋事主,事主無奈只好變線超車,但剛變線,另一名騎著共享自行車的同伙就會迎面故意“碰瓷”。
根據警方通報,該團伙近半年時間以來,共在廣州范圍內作案數十起,大部分每起騙得錢財1萬元至3萬元不等,均被團伙瓜分揮霍。
小編想說,年底了大家都要提高警惕啊!這些“碰瓷”團伙演技精湛、配合默契,大家千萬別上了他們的當!但每次小編發“碰瓷”的稿子,相關新聞,總有網友留言說“撞過去”“碾過去”……雖然“碰瓷”“訛人”可惡又可恨,但是故意碾人就對了嗎?
如果車主誤傷甚至撞死“碰瓷者”的話,車主該如何擔責呢?車主是否承擔責任?看看國家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如果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針對專業碰瓷者人群,規定中還特別指出:“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汽車在沒有違章的情況下正常行駛,而行人故意先撞上行駛的車子,駕駛者來不及反應而發生交通事故的,車主不需要負任何責任(行車記錄儀一定要準備好),碰瓷者負全責。但是,如果司機發現碰瓷而又故意碾壓過去,將構成故意傷害。因此,如果發現碰瓷,千萬不要意氣用事故意撞過去哦!
此外遇到碰瓷者,大家一定要注意搜集證據,保護自己。
在這里給大家介紹三招來找證據:
安裝行車記錄儀:市面售價在兩三百元左右,能高清記錄車頭周圍的所有路況,錄制的視頻是發生交通事故后定責的關鍵物證。
尋找現場人證:如果沒有行車記錄儀,求助現場的圍觀群眾作證。
監控攝像頭:遇到“碰瓷”應盡快報警,街頭巷尾多有高清監控攝像頭,可通過警方查看。
小編再次提醒大家:安全駕駛,不違章,配備行車記錄儀,遇事不要急不要慌,心平氣和冷靜處置突發情況,如果遇到不正常的情況,務必及時報警!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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