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交管部門對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轉彎的機動車未讓行人先行等行為進行了集中整治,但很多小伙伴對斑馬線前禮讓行人的交通法規不了解,下面為大家總結一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記3分。”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相關行為進行了明確,具體如下:
第六十二條:“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告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怎么樣,大家了解相關法規后,要做守法公民哦。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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