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孫玲為充分發揮地方性法規在民主法治建設中的引領作用,進一步優化青海省西寧市法治環境,近日,青海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批準了《西寧市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修改、廢止〈西寧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十一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決定對西寧市大氣污染、防御雷電災害、殯葬管理、全民義務植樹、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等諸多方面作了修改和廢止。該決定的施行為打造綠色發展樣板城市、新時代建設幸福西寧撐起了一張法治保護傘。
作為青海省會城市,西寧市始終堅持牢固樹立和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著力研究制定支撐引領綠色發展樣板城市建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近年來,先后制定出臺了《西寧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西寧市全面民義務植樹條例》《西寧市水資源管理條例》等十一部地方性法規,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打造綠色發展樣板城市提供法制支持。
隨著西寧市各項事業的發展,《西寧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十一部地方性法規中部分條款與上位法規定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相符,已難以適應生態文明建設和城市管理的需要。為此,西寧市人大常委會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關于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督察處理情況及其教訓的通報》和國務院關于開展“放管服”改革相關文件精神,按照青海省人大常委會相關工作通知和要求,對西寧市現行有效的33部地方性法規進行了審查清理,經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匯總整理后,認為有11部地方性法規有必要進行修改或廢止,決定對《西寧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西寧市防御雷電災害條例》《西寧市殯葬管理條例》等9部條例作出修改,同時廢止了《西寧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西寧市城市廣場管理條例》。
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用法律的武器護衛藍天白云,讓百姓感受到實實在在的綠色“福祉”。此次修改的《西寧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增加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對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內容,加大了對反本條例規定的處罰力度�!段鲗幨兴Y源管理條例》中對水庫、澇池和水井等水的使用進行了明確規定�!段鲗幨惺腥莪h境衛生管理條例》對市區內家禽飼養的內容進行了修改。《西寧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中修改了城市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和開發住宅區項目配套的綠化建設投資、工程施工的內容,并對有關保證管線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扶正、砍伐樹木等內容進行了修改。
本著推進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根據國務院關于“放管服”改革中清理規范和取消職業資格許可等相關決定,《西寧市防御雷電災害條例》取消了“建設項目雷電災害風險評估”的內容和“防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的內容。同時對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標準、設計、施工等內容進行了修改。
另外,《西寧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西寧市城市廣場管理條例》自頒布以來,在規范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維護城市廣場正常秩序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隨著國家規范城市房屋征收拆遷和管理法律法規的出臺,上述兩部條例規范的內容已不適合西寧市城市管理的要求,無繼續實施的必要,且廢除后不影響西寧市房屋拆遷和廣場管理工作,因此作出廢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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