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龍江省公路路產賠(補)償標準》正式頒布實施,已服役16年的《黑龍江省占用、挖掘公路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賠(補)償標準》同時廢止。
據介紹,2002年8月省政府發布《黑龍江省占用、挖掘公路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賠(補)償標準》(以下簡稱《標準》)。隨著我省公路建設快速發展,公路的技術等級不斷提高,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不斷應用于公路建設,《標準》落后于公路現狀,存在項目缺失,不能全部覆蓋現有的公路、公路附屬設施等公路路產。
省交通運輸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黑龍江省公路條例》,結合我省實際,頒布《黑龍江省公路路產賠(補)償標準》,共計11條,明確了適用的范圍,公路路產的概念,遵循的原則,執收的主體,使用的票據等相關內容。全文共計9類33項內容,比原《標準》減少24項內容,涵蓋目前公路路產的大部分項目。對于《標準》中未明確的項目,提出了“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按公路工程設計技術標準修復的實際價計賠”的原則;同時,取消了原《標準》中的“超限項目及收費標準”項目中的9項收費項目,進一步優化了我省的營商環境,減輕了涉路施工企業的經濟負擔。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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